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收入中的规定指的是民政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定,基金会依法取得的免税资格并不长期有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5年。如果需要延长有效期,应在审查期满前3个月内提交审查申请。如果不提交审查申请或审查不合格,免税优惠资格的资格将自动失效。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具体如下: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 、第八十五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请问老师,这个非盈利组织的利息收入免税怎么计算呢?
下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 A、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 B、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取得教育部或政府专项文件) C、民办学校要依法申请免税资格认定 D、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
请问有哪位大佬知道免税资格认定中有一条:“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收入”这个“规定”是不是有一个什么文件的吗
请问老师,单位收取的房租收入,请问是按照这个政策执行吗(民非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提前收取租金的情形进行了重新规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条例》第9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规定,由企业向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取有偿服务等,按照发票上记载的税率收取增值税。 但是,只有在收款时,才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才能将发票上记载的13%的增值税减免到10%,以减免企业的费用。 所以,公司开出的发票上记载的税率是13%,但是实际收取的税率是10%,这是运用了减税政策,使企业减少负担,使企业受益,并不亏钱。这个原理是什么,怎么理解
老师,购买酒找到客户的业务招待费用,明年次年汇算清缴需要调增的,我在2025年12月需要计提这个所得税吗?
老师好,我想问下,软件产品的即征即退,我要以前的合同都没有写明确硬件不含税多少,软件不含税多少,为啥我们开票后,也还是能退税呀,税局对于退税这个没有规定怎么写合同吗?怎么写都行吗
老师,我怎么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官网补报个税
买回来了774000的设备,前期入了固定资产,几个月后又改装以90万的金额卖出去,请问如何做账务处理
老师,公司仲裁,对方输了,律师费和仲裁费用都是输的承担,律师费是来给我们公司的,那我们需要给对方公司开具什么票据吗?律师费直接开给对方公司不合理吧?
老师小规模公司是每个月做账,还是可以一个季度做一次呢?
老师同一公司不同税率能体现在一张发票上吗?因为一个是劳务一个是采购
异地调任的员工,假期探亲车费入什么科目?
老师,营业之前增加业务范围:绿化养护。这个绿化养护可以增添吗
请问下老师,我收到的不能抵扣的专用发票 要怎么处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