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不属于法定继承,是和继承并列的遗产继承方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居住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居住权可基于居住权合同或者遗嘱的设立而取得 B.居住权自居住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C.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D.居住权可因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居住权 答案解析 : 选项B: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的问题,请问老师,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但居住权可基于遗嘱方式设立,两者不是矛盾吗?遗嘱不也是继承的一种?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B.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包括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 C.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D.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民事诉讼的管辖及其适用 问:D选项,被告不在同一个地方的应该在原告所在地呢?
下列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中,下列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的有( )。 A.乙基于居住权而占有使用甲的房屋 B.丙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动产质权 C.丁基于无因管理取得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 D.甲基于合同取得合同债权 E.戊基于遗嘱继承取得轿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答案解析 : (1)选项A:基于法律行为的继受取得。(2)选项C:基于事实行为的原始取得。(3)选项E:遗嘱是法律行为,继承人依据的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故属于继受取得。 问题:D选项,善意取得是法律规定的原始取得,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是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因为是第一次,如果是债权再次转让,那么就是继受取得,那么这道题B应该是不对的吧?
@朴老师不要接了, 下列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中,下列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的有( )。 A.乙基于居住权而占有使用甲的房屋 B.丙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动产质权 C.丁基于无因管理取得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 D.甲基于合同取得合同债权 E.戊基于遗嘱继承取得轿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答案解析 : (1)选项A:基于法律行为的继受取得。(2)选项C:基于事实行为的原始取得。(3)选项E:遗嘱是法律行为,继承人依据的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故属于继受取得。 问题:善意取得是法律规定的原始取得,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是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因为是第一次,如果是债权再次转让,那么就是继受取得,那么这道题B应该是不对的吧?
下列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中,下列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的有( )。 A.乙基于居住权而占有使用甲的房屋 B.丙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动产质权 C.丁基于无因管理取得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 D.甲基于合同取得合同债权 E.戊基于遗嘱继承取得轿车的所有权 【答案】B 【解析】(1)选项A:基于法律行为的继受取得。(2)选项C:基于事实行为的原始取得。(3)选项E:遗嘱是法律行为,继承人依据的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故属于继受取得。 问题:基于法定继承取得物的所有权是否是原始取得?
老师你好,请问这个月的材料利用率,出现上月的清批,领用数是打的超定额,成品入库是上月的没请批的,这样怎么处理
物业公司5月份成立的,前会计说按季度缴税,是不是7月15号要交第二季度的税,是什么税呢,目前交物业费.电费,租赁,杂七杂八的收入都是开收据,是缴纳企业所得税吗,5月份和6月份都没有对外开过过票。 按照什么征收税阿,是缴纳企业所得税吗?如何计算税额阿。
三科精讲课都听完了 记不住不会做题怎么办 有没有什么方法……
有没有财管所有的公式ppt呢 可以发一份吗?
老师,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只产生暂时性差异,但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也不影响应交所得税。而研发支出中的费用化支出不产生暂时性差异,不缺人递延所得税费用,但是会影响到应交所得税。这样理解对么
老师,研究支出的费用化支出不产生暂时性差异,但会影响所得税费用么,那它确认递延所得税么
老师,如果一道题里面有无形资产和商誉,那他俩会带来的影响仅仅是暂时性差异么?如果此题让求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他俩会影响到么
个体户享受两个附加税减免吗
老师,票据粘贴单上的凭证附件,在贴的时候,排序是怎样的,一下有好多张附件凭证的时候,有谁在上,谁在下的要求吗?贴上的时候?
老师,我4月到6月都没有做工资每个月也是0申报,我7月可以补发之前的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