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是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扣,要比一下大小,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请问老师:在个税对公益事业的捐赠中提到了两个“教育”,一个是对教育、扶贫、济困的捐赠按应纳税所得额30%扣除。二是通过境内非盈利组织对教育事业的捐赠,按全额扣除。这两个“”教育”有什么区别哪?
老师您好→下面这道题中8500-5000,这个5000是什么呢?这里不懂,麻烦老师帮看下,谢谢老师辛苦了(≧∇≦)/! 武某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员工,2019年12月份取得工资薪金所得8500元,其从中拿出2000元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捐赠给严重遭受自然灾害的家乡,则武某当月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元。 A、73.5 B、1050 C、3500 D、2450 【答案】:D 【解析】: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限额=(8500-5000)×30%=1050(元);小于实际捐赠额2000元,所以税前可以扣除的捐赠额为1050元。 则武某当月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8500-5000-1050=2450(元)。
请问一下老师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某贫困地区捐款为什么不能全额扣除只能按照利润总额的12% 我看教材写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 (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这个公益性社会团体不是应该就是公益性社会组织这一类吗
老师,我这个公益性捐赠是否满足后面这段话呀?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老师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这是怎么理解?是扣30%还是全额扣除?
老师,我们是建筑公司,前会计开了一些工程发票,但是因为管理的问题,直到现在也没有匹配成本,或者有些项目匹配的成本过多,导致某些项目的账面利润亏损严重。从6月我开始接手账务,再开进来的新的材料发票无备注,我全部入原材料科目,然后再根据老项目合同清单匹配材料名称和数量,从原材料科目里结转到该项目成本里,这样操作可以吗?对我个人来说有什么影响吗?老师
在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扣除限额是多少?
老师,请教一下,我们是一般计税项目,收到一张一般纳税人清包工简易计税的三个点的专票,这个能不能抵扣增值税
1、目前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注册资金是3000万,要做减资到100万, 2、还要做股权变更(减少股东、目前亏损) 3、现业务发展需要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请问合理顺序是先做哪一步最好?
老师,转款到个人账户,发票是公对公这样可以吗
我们付国外客户佣金,比例是多少
公司经营包括出租等等,适用收入准则吗
租赁收入用pa还是pf计算
老师好,81开根号怎么输入
包装设计费应该计入哪个科目,需要算进包装袋的货款里面吗,进而算包装袋单个成本,然后进产品成本
未超过30%是全额扣除,超过30%的了按什么比率扣除?
您好,超过30%就只能扣应纳税所得额的30%部分,,超过部分就损失了 超过30%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噢噢,企业扣除利润总额的12%,超过部分可以在后面3个年度里面扣除吧?
您好,也不能呀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12%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1、《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我看到的是可以扣除了,这是公告原话。
您好,稍等,我也去确认下, 是的,您是的对,不对扣老的,现改了,能在以后3年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