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福利费就不能抵扣 是差旅费吗 差旅费可以抵扣
1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的有( )。 A.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B.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车票 C.增值税普通发票 D.农产品收购发票
甲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具有交通运输业资质,2019年9月发生下列业务: (1)向境内乙公司提供货物运输劳务,取得含增值税运费收入872万元;向境内丙公司提供客运劳务,取得含增值税运费收入76.3万元; (2)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取得不含税运费收入50万元; (3)销售本公司使用过的货车,取得含税收入103 000元,该货车购入时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 (4)购买客车、货车用汽油,取得加油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0万元;购买客车、货车用柴油,取得加油站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记载价税合计为22.6万元。已知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税率为9%。要求计算 1.甲公司2019年9月提供运输服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甲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货车应纳增值税。 3.甲公司2019年9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4.甲公司2019年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甲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具有交通运输业资质,2019年9月发生下列业务: (1)向境内乙公司提供货物运输劳务,取得含增值税运费收入872万元;向境内丙公司提供客运劳务,取得含增值税运费收入76.3万元; (2)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取得不含税运费收入50万元; (3)销售本公司使用过的货车,取得含税收入103 000元,该货车购入时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 (4)购买客车、货车用汽油,取得加油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0万元;购买客车、货车用柴油,取得加油站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记载价税合计为22.6万元。已知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税率为9%。要求计算 1.甲公司2019年9月提供运输服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甲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货车应纳增值税。 3.甲公司2019年9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4.甲公司2019年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9月购进生产设备租赁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900元,购进餐饮服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60元,购进贷款服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720元。甲公司进项税额当月已申报抵扣。甲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元。A1620B900C780D1680
1、甲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7月份发生如下业务:(1)为其他企业提供运输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19.9万元。(2)根据国家指令无偿为灾区提供运输服务,发生运输服务成本5万元,成本利润率10%,无最近时期同类服务的平均价格。(3)将车辆广告位出租,取得含税收入56.5万元。(4)运输途中支付桥、闸通行费3.15万元,取得通行费发票(非财政票据),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0.85元。(5)购入新汽车10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8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规定并在本月抵扣)回答下列问题:(1)业务(2)中甲公司当月销项税额为()万元。(2)业务(4)中甲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万元(3)甲公司当月销项税额为()万元。(4)甲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为()万元。
我们公司已经付款了,放了预付账款科目,到时没有发票,对方公司以后都不会开发票,这个怎么处理账务呢
我们公司是一个快递公司,开票金额较大,所得税都是按照税负率交的,公司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很大,该怎么处理呢?
你好!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无票收入(不开销售发票)怎么做分录?
营业利润怎么填怎么算出来的
老师截图中的150万是税前弥补亏损吗
老师申报年度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怎么写,提示原工资调整后工资怎么填
公允价值的变动影响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吗?如果答案是不影响,为什么?
老师好!请教您,押金是其他应收款吗?谢谢!
华住集团旗下全季酒店,新开业,一般纳税人,新建账套都要设置哪些科目,有没有特别懂酒店行业的,所有涉及到的科目,能不能列表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23年陆某收入如下(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6000元。(3)3、6、9、12月份从M公司分别取得季度奖金6000元。(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陆某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6)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持股期限是3个月),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7)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8)5-7月出租一套位于市区的房产,每月取得租金4500元。(9)向M公司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小学读书的子女一名、尚处于还款期限的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请问,李某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需不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