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这两个本质是一个问题,差别在于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承担的责任不同。 请稍等,未打完。

老师,这法条在说什么,适合问什么问题的答案:.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仍然提供保证或者承担保证责任,又以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请求返还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的除外。
老师,一般保证的保证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不应该是从一般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时起算吗,考试时是答这个答案还是书本中的那个呢
起诉或申请仲裁后又撤回。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又撤回起诉或者仲裁申请,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未再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主张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又撤回起诉或者仲裁申请,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已经送达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权人已经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行使了权利。 老师,这两句我理解不了,到底保证人是还要承担保证还是不承担
起诉或申请仲裁后又撤回。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又撤回起诉或者仲裁申请,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未再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主张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又撤回起诉或者仲裁申请,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已经送达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权人已经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行使了权利。 老师,这两句我理解不了,到底保证人是还要承担保证还是不承担
认真回答我的问题,标注题号,不要不会的乱答,否则差评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如何理解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可以举例说明吗?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如何理解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可以 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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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老师发个上课网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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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当主债务人无法履行后才能找一般保证人,所以法条规定, 一般保证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后,可以找一般债务人,但有种情况下。一般债务人有拒绝的权利,就是主债务人有偿还能力,所以法条规定是在一般债务人拒绝后开始计算
连带保证承担的保证效力高,理解上可以相当于增加了一个债务人,债权人提出了请求就可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这和对主债务人是一样的
老师,麻烦标好题号哦
(1)(2)两个题号
(1)一般保证的保证力度低,只有当主债务人无法履行后才能找一般保证人,所以法条规定, 一般保证人在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后,可以找一般债务人,但有种情况下。一般债务人有拒绝的权利,就是主债务人有偿还能力,所以法条下一句规定是在一般债务人拒绝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连带保证的保证力度高,理解上可以相当于增加了一个债务人,债权人提出了请求就可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这和对主债务人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