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管理人接手之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一般选择继续履行肯定是对破产人财产有积极效果的,所以才会选择继续履行,因此作为共益债务;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为共益债务。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B.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原则上无效 C.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D.管理人对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E.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及时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正确答案 : A,B,C 【知识点】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答案解析 : (1)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请问:破产法里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啥意思啊,是破产公司的债权人与债务人,还是说破产公司就是债务人?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属于共益债务的有( )。 A.因管理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B.因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C.因管理人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债务 D.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E.破产申请受理之前,因债务人保管不善致他人财产毁损灭失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债务 正确答案 : A,B,D 【知识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答案解析 : 选项CE属于破产债权。 问题:C选项,因管理人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债务为什么是破产债权,不应是费用吗?
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果包括( )。 A.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但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 B.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C.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 D.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E.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正确答案 : A,C,D,E 【知识点】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答案解析 : 选项B:这里基于严谨性考虑,考虑但书的情况,认为选项B不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作的债务清偿,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问题:B选项,可以理解物的担保有优先受偿权么?
@王超老师不要接了 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果包括( )。 A.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但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 B.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C.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 D.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E.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正确答案 : A,C,D,E 【知识点】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答案解析 : 选项B:这里基于严谨性考虑,考虑但书的情况,认为选项B不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作的债务清偿,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王超老师不要接了 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果包括( )。 A.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但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 B.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C.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 D.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E.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正确答案 : A,C,D,E 问题:请问老师,选项B的解析啥意思?能举例用大白话说一下吗?谢谢
老师,如果员工离职了,过年放假的几天,还给不给他算工资呢?
老师,我们1月和2月工资可能下周发放。也就是在这个月内有可能发两个月的工资。比如我们有个员工他这两个月的工资合计是14000,赡养老人每月可扣除1500元,个人部分社保是477.99。那我工资表里面,他的个税怎么计算?是扣除两个5000,还是三个5000?赡养老人是扣除2个1500还是扣除3个1500?这个员工应该缴纳个税是?
老师,无票收入,如果不申报,那就是也不用结转,无票收入对应的成本了,那它账面上的库存,一直都有,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贸易公司租赁的货场时间是2025年年初,发票开在2026年,并且备注栏有租赁日期,还可以入在2026年做成本费用吗?或者是不备注可以吗?
@董孝彬老师,别的老师别回答。你说联营啥意思?
请问老师,甲单位,2025年12月支付了2026年1月的工资,所以应付职工薪酬 借方21万,都是发的2026年1月的,但是费用需要在2026年1月摊销,于是导致2025年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借方余额,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薪酬负数列示了,财审需要调整么。
请问外用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这个生物制品,是否还可以执行简易计税呢
老师,出口汇率按出口月第1个工作日汇率,收汇汇率按什么?
去面试幼儿园会计完整的账务处理模版,跟企业会计有啥不同
外用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这个生物制品,在哪里可以查到不是抗癌药、罕见病药,已经不可以简易计税呢
因管理人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债务为什么是破产债权,不应是费用吗?
管理人所以选择解除合同,是因为这种方式对破产人更有利,对所有债权人来说也更有利,所以属于共益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