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视为放弃的是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没有表示是视为继承。
根据继承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放弃继承,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继承人应当自继承开始后60日内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B.放弃继承的表示应以书面的形式作出 C.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D.如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继承人 答案解析 :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帮忙解释为什么D对?放弃继承不作出意思表示,课件不是讲过这种情况视同放弃继续权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终结诉讼情形的有( )。 A.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B.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C.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D.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E.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正确答案 : B,C,D,E 【知识点】第一审普通程序 答案解析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终结诉讼情形的有( )。 A.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B.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C.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D.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E.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正确答案 : B,C,D,E 【知识点】第一审普通程序 答案解析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后甲男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未办理收养手续。丙去世,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 )。 A.小明 B.小亮 C.甲 D.小光 E.乙 正确答案 : B,C 【知识点】法定继承 答案解析 : (1)选项AE: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2)选项D: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问题:选项D,意思是只要没有办理收养登记,这种关系就不会被承认,即便是已成事实的继子女关系?
下列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中,下列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的有( )。 A.乙基于居住权而占有使用甲的房屋 B.丙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动产质权 C.丁基于无因管理取得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 D.甲基于合同取得合同债权 E.戊基于遗嘱继承取得轿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答案解析 : (1)选项A:基于法律行为的继受取得。(2)选项C:基于事实行为的原始取得。(3)选项E:遗嘱是法律行为,继承人依据的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故属于继受取得。 问题:D选项,善意取得是法律规定的原始取得,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是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因为是第一次,如果是债权再次转让,那么就是继受取得,那么这道题B应该是不对的吧?
申报个税的时候专项扣除要怎么操作,然后需要注意哪些?
你好,我们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现在有些付给国外司机的运费?这个我要以什么形式入账。
老师,25年1月份支付公司25年1--12月份,场地租赁费14万 借:长期待摊 14万 贷:银行存款14万 借:管理费用-场地租赁费1.1666 贷:长期待摊:1.1666 这样对不对?
你好,老师,我公司收到税务局电话,是说做纳税评估,也不是专管员,说要看一下账,我们问了他们也没说要准备啥,就说到时候他们要什么我们在提供就行。像这种情况我们还是第一次遇到,一般税务局会看什么,我们需要准备什么。我们是一家销售商品的公司。
老师,对方帮我公司做劳务含货款,支付的草坪款,银行存款支付了10万,但是没有开发票给我,我要怎么做分录?
固定资产为0,车辆加油费可以计入交通费吗
老师,收到法人转进来的投资款,除了做这个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还需要做其他分录吗?比如印花税怎么体现呢?
老师,24年收到发票未支付,25年才支付 支付后,装订凭证,是否要在支付凭证后面,再附一次24年收到的发票?
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公司接了一个包工包料的活,能干吗,合规吗?
增值税计算方法怎么看是属于简易计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