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应发工资含个人代扣社保部分吗
跨年收到的专票,还未年结账,可以知道准确税金是多少,税金部分可以临时挂个科目,在上年入账。税金不挂账,借贷方不平
老师怎样可以知道公司有没有实缴注册资金?
老师,向您请教一下,小规模公司,11月份开票后超过500W,变成一般纳税人,本次四季度的报表该如何申报呢?
暂估了成本,借方:主营业务成本,现在收到发票,怎么做账
购买的印刷品*手腕带怎么入账?
老师,请问一下,建筑公司,没有销与进,有11个人,每个月进行1000多的工资申报,但是实际报表他又没有做这个工资,那我现在填企业所得税,季末从业人数,还可以填11吗
想问一下,进项发票之前已经抵扣了,现在要红冲,分录怎么做
老师 我想问下做的广告牌5百多块钱是不是开了发票转到对方公户和我付他在走报销是一样的
老师,我们这边采购维修材料,剩余的没用完,要卖出去的话,账务上要怎么处理,是不是需要跟采购的材料明细一一对应才行,买的时候是直接进成本,没有做出入库处理
这说的是 全部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