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别样红系统过了夜审,少入账怎么调整
老师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农产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免征问题,是不是无限额免税还是有限额的
对公借款,还对方公司借款时,需要填报销单吗?
对公支付服务费等,是填写报销单还是付款申请单?
公司收到一张大额普票,在电子税务局里能查到吗
老师,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现在面临一个库存量比较大,个体户,个人流水过大,而且平时基本不开票给客户,客户也不要求开票,这样的情况该怎么解决不被税务查出问题呢,我们公司是饮料酒水经销商
网络公司给客户做维护然后维护半年增值税6千。是安装每个月来做增值税确实还是一次性来确定
老师,每年一次性发工资4200元,每月工资代扣代缴怎样填写?
老师,是成立个体户或有限责任公司那种好?
老师,个体户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有什么区别?
这说的是 全部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