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各地政策不一样,看看您当地的。

我们是民办学校,因政策变化,民非企业从10月起不免除单位社保,老板就想把学校全部人员转为劳务派遣形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也是老板的公司)给员工交社保可以继续享受减免政策,我觉得这样太麻烦了,一是减免不了多少钱还搞这么麻烦,二是派遣工本来就只从事临时辅助性岗位,学校不可能全部都由派遣工来工作,感觉说不过去,是不合法的,老师觉得有必要这样做吗?
我们是小规模的劳务派遣公司,如果去税务局开全额普票的话是开3个点还是1个点呢,它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疫情期间减按1%的税收政策吗
老师公司的退伍军人是劳务派遣缴纳一险,公司可以享受退伍军人税费减免政策吗
你好!老师,我公司2023年4月收到一笔增值税退税25万,所属期是2019.1月-2022-12月,是我司申报了“重点人群贫困人员减免增值税”,想问一下,收到退税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增值税退税 这样可以吗?这样一来,我公司本年度所得税又增加了吗?
开设小规模分公司的税收政策是不是可以享受优惠,麻烦老师讲详细点,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服务行业,有劳务派遣证,税点上能不能开差额,或者有没有其他方式可以少交税呢
老师,我们公司有时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没有找银行贴现,而是找第三方贴现出去了,比如20万贴现收到19.9万这样,会有风险吗
现在开票能开劳务吗?
零基础在职中级三科两年能过吗
老师,员工报销的这类铁路电子客票还用像其他专票一样打印或者复印一份作为抵扣联装订起来吗?
我们是建筑设计公司,年底我们合作的所有商家应该有十来家吧,会入库,就是每家会交给我们公司1万块钱的入库费,还有1万块钱的质保金。就这个事情,这个钱进来。商家的钱进来应该是对公,那对公我们要不要开票出去呢?因为这个质保金1万块钱是每到年底的时候会返回去,入库费就相当于合作费需要开票吧?
老师,在11月份收到银行贷款资金80万元,我忘记记账了,在12月付款的时候会计账上负数了,我现在是要到我2025年11月份里增加一笔记账凭证还是在2026年1月份里补做凭证?
我服务类型公司 没有成本票 想先暂估点成本进去 可以做哪些呢
老师,有社保,已退休,60+,意外定了10级伤残,赔偿金大概多少
老师,我们老板说签劳动合同,公司有骑缝章,个人只有一个签名,如果个人的丢了,说公司没给他签合同怎么办?
银行账户支付车保险前置款怎么做分录
在深圳的
你好,建议您咨询一下当地的12366,因为不是深圳地区的。
额,如果这样,我们还花钱开通你们会计学堂干嘛的呢
因为各地的政策不一样,咱们只给你解答说,比如说国家有什么政策大层面的,或者你实际账务处理,有什么问题解答这些问题。
参考一下这个政策 劳务派遣公司招用重点群体就业人员的,在享受招用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时,应是劳务派遣公司,接受派遣用工的单位不应享受该税收优惠。 财税 [2019]22号 第二条规定,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 “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10号 规定,享受招用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持下列材料向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递交申请: 1.招用人员持有的《就业创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需提供)。 2.企业与招用重点群体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依法为重点群体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通过内部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等方式审核的地方,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企业报送的材料后,重点核实以下情况: 1.招用人员是否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以前是否已享受过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2.企业是否与招用人员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核实后,对持有《就业创业证》的重点群体,在其《就业创业证》上注明 “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 按以上规定: 1、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提交申请。 接受派遣用工单位提交的申请,人社部门不应受理。 如有对优惠主体错发了《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联合发文的 10号公告第四条,并未明确相关部门的核查衔接流程。只明确税务机关对《就业创业证》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有疑问的,可提请同级人社部门、扶贫办予以协查。 2、被派遣劳动者是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用工。 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确立了劳动关系,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用工。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 22号)第五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3、特殊情形。 对于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未签订 2年以上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的,实务中还是比较常见。 但只要符合签订 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仍应享受以上税收优惠。
那你根据深圳的政策啊,你们会计学堂的老师不都是有全国各地的啊,而且我是问你申请条件符不符合,也没问你多的难事情,这几年你们会计学堂的老师回答的问题越来越没质量
你好 您可以提问 备注深圳的老师接手 这样更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