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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逃税罪构成要件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犯罪客体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B.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隐瞒、转移财产以逃避税务机关追缴欠税 C. 犯罪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 D. 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正确答案 : D 【知识点】逃税罪 答案解析 : (1)选项A:逃税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制度。(2)选项B:逃税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行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以逃避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行为系逃避追缴欠税罪的犯罪客观方面。(3)选项C:逃税罪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 问题:b选项哪里有问题?
会的老师接:下列关于涉税犯罪中,说法正确的有( )。 A.对犯抗税罪被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罚金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拒缴税款。对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拒缴的税款外,处拒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 B.逃避追缴欠税罪中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的欠缴税款数额必须在1万元以上,这里的数额由因纳税人的逃避行为而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的欠缴税款、纳税人转移或者隐匿的财产数额、纳税人实际欠缴的税款数额,三部分组成 C.骗取出口退税罪犯罪主体限于是否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 D.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实施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税款的,按逃税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处 正确答案 : A,D 【知识点】抗税罪 问题:A怎么理解,需要解释清楚
根据涉税犯罪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B.本罪所指的虚开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种情况 C.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单位 D.单位犯本罪的处罚形式属于双罚制 E.因犯本罪而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正确答案 : A,B,D,E 【知识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答案解析 : 选项C: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E选项是不是只要犯了税收征管罪中的任意一项,都可以按照选项E由税务机关在执行钱先追缴?就是无论是涉税类犯罪还是涉票类犯罪?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抗税罪与妨害公务罪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抗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妨害公务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B.妨害公务罪的目的在于使国家工作人员不能依法执行职务,抗税罪的目的在于逃避缴纳税款非法获利 C.妨害公务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抗税罪侵犯的是国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D.妨害公务罪和抗税罪侵害的对象都是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正确答案 : D 【知识点】抗税罪 答案解析 : 选项D: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对象是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逃税罪侵害的对象是执行税收征管任务的税务人员。 问题:税务工作人员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吗
危害税收征管罪 特征 客体: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客观方面:行为人采取各种方式、方法,逃避缴纳税款、逃避缴纳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以及虚开、出售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体: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都能构成,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 问题: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到底指什么?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的区别? 抗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妨害公务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1逃税罪、抗税罪:都是特殊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2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 3骗取出口退税罪:一般主体(纳税人、非纳税人均可:自然人、单位(不限于是否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老师好,我们是建筑公司,挂靠方提供的成本票,进项税按什么比例抵扣呢?还是可以全额抵扣
老师,增值税新规,简易计税分包不允许抵扣怎么理解?假如,我们给甲方开9%,劳务分包开3%专票,这个劳务分包开给我们看发票不允许我们抵扣了吗?
请问折旧内部调整,需要再做一个分录:因为我想到每个月月末都会计提,借管理费用,贷非… 借生产成本,贷生产用设备之类,累计有增有减,对应管理费用和生产成本也想着要增减
老师好,我购买的实操课程和实操做帐都是长期有效的吗
公司发给客户的成品纸,由于一些原因造成部分纸不能用客户退货了,有退货数量也有退货金额,一般按什么去计算退纸率
老师 我想问一下,如果对道路进行路边沟泥沙清运、路面坑洼铺平、边坡垮塌清理属于什么业务
老师,我们有项目是3%的简易计税,是劳务分包,异地项目,需要在异地缴纳3%得增值税,有受到建筑服务的普通发票,之前的差额缴纳增值税是收到的普票还是转票可以递减
老师好,经营所得申报是季报,那么季报和年报都需要先做计提吧,会计分录是怎样的呢 谢谢
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制造业,供应商开不了专票,只能开普票1%,可以用来当成本吗
老师,9月份单位申报社保缴纳,其中有医疗互助(个人部分)2470元,190*13人,但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个税里面没有显示有扣除个人应负担的这个大病保险,但是工资表里扣除了个人负担的部分,这是怎么回事,因为上一个会计不干了,没交接,我也不明白,个人负担的医疗互助大病保险用不用在个税系统申报扣除
好了吗????老师
都半小时了
老师,人呢??人呢??
人呢人呢
这里的特殊主体就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这些必须有产生缴税义务的人,是有身份的人(身份就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这个称呼)。一般主体就是没有这些限制,随随便便的人都可以成为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