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这道题哪里有疑问?
截止今年3月公司账上未分配利润为负数,3月份公司收到了160万的预收账款,这笔预收账款从今年4月到明年的4月,分13个月确认收入,但是钱160万3月份一次性打到公司账上了,老板想在4月到7月分四个月借100万出去,能否借?考虑到160万是预收账款还未转化成收入,是否要确认为收入才可以借出?还是老板借公司的预收账款出去也可以?
老师,您好,我想问个问题,就是 我在别的公司是正常上班领工资的,另外我自己开了另一家公司,是法人,我现在想把100万拿出来,这种怎么弄
老师,根据当下市场行情,我想问下餐饮行业的原材料成本占比,成本费用占比,利润的占比控制在多少百分比以内才是正常的呢
老师,进项上个被我抵扣了,但后来发现有几张进项是招待客人的不能抵扣,想问要怎么弄?电局那要怎么做?
应收账款做了一笔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没有证明,汇算清缴在哪里调增
出口型企业,想购买厂房?但是园区有税收要求,有什么办法合理交税吗?
在哪里可以看得出还有多少银行汇票没有还?
老师,我买的课是399的,可以学网银的课吗
你好,金蝶软件,kis专业版,录入现金流量表,具体要怎么操作,哪些需要分类?第一次弄,不太明白?
老师,请问如果是长三角地区的高会,年薪大约多少?
老师,不是说B选项是正确的,为啥在别人提问中又说是禁止结婚范围??
问题: 老师,这是在提问中你们回答的内容:即拟制直系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但《民法典》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民法典对直系血亲缔结婚姻的限制,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之间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无论这种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是否解除,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
1.此题中,B选项是正确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2.收养关系确立的拟制血亲能否结婚?我的理解是收养关系确认后是不可以的,属于拟制血亲,婚姻登记不予登记。解除收养关系后,可以。看一下最高法的解释:关于收养关系终止后,养子女与原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是否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明确:在收养关系终止之后,养子女与原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理由如下:第一、养子女与原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并无血缘关系,在收养关系解除后法律上的关系亦消除,其结婚不会带来生育学上的问题,亦不会导致亲属关系的混乱;第二、养子女与原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终止后,法律并未对养子女和原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是否处于禁婚范围作出明确规定,根据私法上“法无明文禁止即允许”的原则,法律并未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仍不得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