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这道题哪里有疑问?

累计折旧可以是2级科目吗?
发票额度不够是不是开不出来发票?
中级报名照片用美图换装,采集审核通过了,能进去考试吗
请问公司借款给集团公司(香港的),集团公司还本金和利息,利息部分公司是不是免征增值税啊?
1. 序时账是什么,(平时没做账,代账公司只报税了,年报,汇算都是根据税务申报数据来的),这种情况,怎么弄呢, 2. 还有科目余额表,需要1-12月的,需要有期初,期末,本期发生数据, 连续3年的数据,这个如何弄呢,简便方法有吗?就这几天需要上交
老师,去年以借款入账做的装修工程,借方:工程施工 贷方:其他应付账款 现在要把这部分借款转成工程款,合规吗?账务怎么处理?
你好老师,小规模企业4-6月份开了79万普票,要交多少增值税是减掉30万免税金额,超过部分按1%交 还是按照79万交啊?
老师,那个建账是根据科目余额表的期末余额还是本年累计那个数来建呀?
四川工商年报里社保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包含个人部分吗
公司股权转让和变更法人,操作股权转让的时候,在税务提交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写股权变更信息。法人变更信息不需要体现吧
老师,不是说B选项是正确的,为啥在别人提问中又说是禁止结婚范围??
问题: 老师,这是在提问中你们回答的内容:即拟制直系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但《民法典》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民法典对直系血亲缔结婚姻的限制,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之间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无论这种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是否解除,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
1.此题中,B选项是正确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2.收养关系确立的拟制血亲能否结婚?我的理解是收养关系确认后是不可以的,属于拟制血亲,婚姻登记不予登记。解除收养关系后,可以。看一下最高法的解释:关于收养关系终止后,养子女与原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是否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明确:在收养关系终止之后,养子女与原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理由如下:第一、养子女与原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并无血缘关系,在收养关系解除后法律上的关系亦消除,其结婚不会带来生育学上的问题,亦不会导致亲属关系的混乱;第二、养子女与原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终止后,法律并未对养子女和原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是否处于禁婚范围作出明确规定,根据私法上“法无明文禁止即允许”的原则,法律并未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仍不得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