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这道题哪里有疑问?
老师,我们要进行股权变更,自然人股东转让给公司性股东,这样变更了是为了方便拿地,这样对于双方公司有什么好处,有什么弊端呢
老师 我新换份工作 他是生产企业小微 说不用核算生产成本 请问是什么意思? 还有就是交接我需要注意什么
老师,能麻烦你用大白话帮我解释一下吗?圈起来部分
福建省福州市的工商联络员变更需要哪些材料?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哪里可以下载表格?
中级最后30天,想问问最后阶段要做什么啊?
老板告诉我入库单位成本,这个产品单位成本是固定的,老板告诉我入库单位成本,我是不是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我们还有送加工点生产的,这种支付加工点加工费,加工完后拉回来直接入库成产成品,这种我怎么写凭证?老师
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之前要先承兑吗
老师,资本公积这个科目我去年就已经用了,没有设二级科目,现在有个资本公积 _资本溢价怎么添加呀
老师,你好,请问员工的私车公用,开的发票是员工的,也是员工付的款,公司可以入账吗
郭老师,请问老师社工机构开展活动购买第三方服务,就是夏令营这种,那我让对方怎么开发票呢写什么开票类目合适
老师,不是说B选项是正确的,为啥在别人提问中又说是禁止结婚范围??
问题: 老师,这是在提问中你们回答的内容:即拟制直系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但《民法典》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民法典对直系血亲缔结婚姻的限制,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之间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无论这种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是否解除,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
1.此题中,B选项是正确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2.收养关系确立的拟制血亲能否结婚?我的理解是收养关系确认后是不可以的,属于拟制血亲,婚姻登记不予登记。解除收养关系后,可以。看一下最高法的解释:关于收养关系终止后,养子女与原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是否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明确:在收养关系终止之后,养子女与原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理由如下:第一、养子女与原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并无血缘关系,在收养关系解除后法律上的关系亦消除,其结婚不会带来生育学上的问题,亦不会导致亲属关系的混乱;第二、养子女与原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终止后,法律并未对养子女和原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是否处于禁婚范围作出明确规定,根据私法上“法无明文禁止即允许”的原则,法律并未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仍不得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