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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直系血亲除自然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B.在无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中,继父或继母和继子或继女互为直系姻亲C.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姻亲结婚,此处所说的“代”就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单位D.《民法典》将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确定为家庭成员E.子女为了家庭稳定,可以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生活 正确答案 : C,E 【知识点】亲系和亲等答案解析 : (1)选项C: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此处所说的“代”就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单位。(2)选项E: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生活。

2023-11-11 09:1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1-11 09:14

同学你好,这道题哪里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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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659 追问 2023-11-11 09:15

老师,不是说B选项是正确的,为啥在别人提问中又说是禁止结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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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659 追问 2023-11-11 09:15

问题: 老师,这是在提问中你们回答的内容:即拟制直系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但《民法典》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民法典对直系血亲缔结婚姻的限制,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之间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无论这种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是否解除,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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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1-11 09:25

1.此题中,B选项是正确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2.收养关系确立的拟制血亲能否结婚?我的理解是收养关系确认后是不可以的,属于拟制血亲,婚姻登记不予登记。解除收养关系后,可以。看一下最高法的解释:关于收养关系终止后,养子女与原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是否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明确:在收养关系终止之后,养子女与原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理由如下:第一、养子女与原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并无血缘关系,在收养关系解除后法律上的关系亦消除,其结婚不会带来生育学上的问题,亦不会导致亲属关系的混乱;第二、养子女与原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终止后,法律并未对养子女和原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是否处于禁婚范围作出明确规定,根据私法上“法无明文禁止即允许”的原则,法律并未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仍不得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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