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稽查局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及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行政处罚事项,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稽查局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不论是《税收征管法》中规定的“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还是《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中规定的“未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亦或是“《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均可以直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且在关于税务机关自力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和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关系上,《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文义理解和表达习惯,两个之间是用“或者”连接的,即表示两种方式是允许任一选择且无先后之分的。

根据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强制执行的对象是不动产的,行政机关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5日内受理 C.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D.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解析 : 选项C: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D选项,裁定15和10日有哪些地方?二审上诉,判决15日内,裁定10日内对吗?
@朴老师不要接了 根据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强制执行的对象是不动产的,行政机关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5日内受理 C.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D.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解析 : 选项C: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D选项,裁定15和10日有哪些地方?二审上诉,判决15日内,裁定10日内对吗?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B.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C.除依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D.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 : C 答案解析 : 选项C: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题:选项C:解释很模糊啊???
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处罚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只要经当事人申请,就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B.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C.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D.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计算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问题:C选项,加处罚款是行政强制执行,为什么没有催告就可执行?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下列属于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提供的材料的有( )。 A.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但不需注明日期B.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C.当事人的意见D.行政机关催告情况E.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正确答案 : B,C,D,E 问题:C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下列属于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提供的材料的有 当事人的意见不太理解
老师,向您请教一个工抵房涉税及操作问题: 我司拟以自有厂房抵总包工程款,总包再将其对供应商的债务转让,由我司直接将厂房过户给供应商。开票路径为:总包开工程款发票给我司,我司开销售不动产发票给供应商。整个过程无资金流动。 主要担心两点: 1.这种无资金流的抵债模式,税务上是否认可?是否存在视同销售、土地增值税清算及发票抵扣风险? 2.工抵房时,是如何合规处理类似无现金交易及税务问题的? 盼复,谢谢
资产负债表中 资产1.6万,负债7.2,所有者权益-5.6 未分配利润-8.6 净资产是多少 有实收资本10万
老师好!我做完付款凭证后该怎么对账核对正不正确
比如我这家公司从来没做过银行,这个月开始做银行,我怎么调银行余额呢?直接写一个调整分录,借银行,然后贷其他应付款法人,从法人垫款里冲出来可以吗?
老师您好,去年做的装修工程,我方为施工单位,委托单位是分几次给付的72万工程款。 去年是以借款的形式担保给付的工程款,今年实际应付的单位没付款,这样去年的借款就要转为工程款入账。 一账务怎么处理?二我可以分季度去开发票吗?
资产负债表中 资产1.6万,负债7.2,所有者权益-5.6 未分配利润-8.6 净资产是多少
累计折旧可以是2级科目吗?
发票额度不够是不是开不出来发票?
中级报名照片用美图换装,采集审核通过了,能进去考试吗
请问公司借款给集团公司(香港的),集团公司还本金和利息,利息部分公司是不是免征增值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