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你的问题是什么

老师,这法条在说什么,适合问什么问题的答案:.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仍然提供保证或者承担保证责任,又以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请求返还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的除外。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发生义务人永久性抗辩权 B.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C.当事人可就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及中止、中断的事由进行约定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诉讼时效 答案解析 :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均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问题:A选项,永久性抗辩指的是什么,可以举例子吗?
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 老师,您好!请问:甲银行向乙某发放贷款50万元,到期日2021年9月1日,贷款逾期后直到2024年12月20日,银行均无任何中断诉讼时效的行为,诉讼时效期间已经丧失,如若在2025年1月5日银行从乙某账户扣取1笔款项用于归还部分贷款利息,诉讼时效期间还能重新起算吗?乙某能以诉讼时效丧失提出抗辩吗?谢谢! 回答:诉讼时效不能重新起算。 乙可以主张已经过诉讼时效,主张不归还50万。 对于在2025年1月5日银行从乙某账户扣取1笔款项用于归还部分贷款利息,乙可以主张甲银行返还,因为银行扣款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在现实生活中,银行一般是不会忘记在诉讼时效内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都是自动化的系统,到期之前系统自己就会触发预警,会通过信息、通知等各种方式行使权利的。
2000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19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和届满日分别为( )。 A.2000年2月8日;2020年2月8日 B.2000年2月8日;2022年10月31日 C.2019年10月31日;2020年2月8日 D.2019年10月31日;2022年10月31日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诉讼时效 答案解析 :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的适用与特征 适用对象 请求权,包括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5)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6)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7)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其他请求权 特征 (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抗辩产生主义) 问题:诉讼时效适用情形 这里说对不动产以及登记的动产返还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那么我请求对方返还我的苹果适用诉讼时效么,返还我的衣服适用么
老师,采购水果,长期以500元以内的手据入账可以吗?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信息齐全
融资咨询合同交印花税不
老师,在国企财务共享中心实习了两个月,每天都在审核,基本每天都保持问问题的习惯,但是感觉好没意思,然后组长可能感觉我做了很久但是还是很多没学明白 ,我该怎么办,感觉快待不下去了,是校招进了提前实习的
如果有人举报公司对私收款,但是公司已经开票给对方了,然后举报到税务稽查局,如果那个人去撤销还能撤销吗
深圳的一家加油站在韶关法拍了一加加油站资产,只有法拍文件,没有过户,老板已将该加油站租出去,但现在在韶关加油内有一块空地建 了一栋楼,老板用深圳油站的对公账户支付了一笔钢筋款,说进帐为在建工程合适吗
老师 我想问下个人待开发票能开材料那些 砂石什么吗
老师,你好,2025.12月多计提了印花税金额了,现在要冲减怎么冲减呢(当时计提的时候是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印花税),要怎么调整呢
小规模连续12个月开票超500万自动升一般人是吗,是如果其中中间一个月没开票,就会重新计算12个月是吗
支付一笔3500的包装费给供应商,怎么做凭证 未付款
老师 那种需要资质的公司有没有规定说注册资本必须得多少钱
除斥期间和形成权 A选项 老师您好, 可以举例“形成权因除斥期间届满而消灭”的几个比较常见的例子吗? 谢谢
“形成权因除斥期间届满而消灭”是指在一些特定的法律关系中,一方当事人享有的形成权在一定期间内没有行使,导致该权利消灭。以下是一些比较常见的例子: 1.合同解除权:在合同解除的情形下,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一定期间内没有行使解除权,该权利将因除斥期间届满而消灭。例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出租人在一定期间内未行使解除权,则该解除权将因除斥期间届满而消灭。 2.婚姻撤销权: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受欺诈或胁迫的一方可以在一定期间内行使撤销婚姻的权利。如果受欺诈或胁迫的一方未在该期间内行使该权利,该权利将因除斥期间届满而消灭。 3.继承权的放弃:在继承关系中,继承人可以在一定期间内放弃继承权。如果继承人未在该期间内作出放弃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因此,继承权的放弃也是一种形成权因除斥期间届满而消灭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