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没有签订用工合同的可以要求从2008年以后的双倍的工资补偿,每年最多不超过11个月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被辞退的那么还有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具体的跟上面一样。没有上保险的应当给补齐保险,也是按年份做补偿
1、 刘女士2019年10月23日在一家制衣厂上班做文员,并签劳动合同至今2020年8月31号,日薪,按每月28天3000元,每月获车间员工工资补助300元,每月28天满勤后及最高补助伙食180元,每天上班时间8小时,晚上加班2-3小时,8元每小时,直到现在未买社保。以上情况刘女士觉得不合理,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但合同内容自己没详细看,厂里也没有还给自己一份,觉得合同里的内容都是利于厂里的,没有利于劳动者的一面,虽然是日薪,但是做两个月才发一个月工资,即每月底发上月的工资,由于工作需要,厂里要求每天晚上都要加班,除星期天不用加班,并强迫签了8元每小时的合同,国家法定日不忙就放假,按平时上班的日薪补助,不放假上班也只按平时日薪支付,多补法定假日的那天,星期六星期天中跟平时日薪一样,没有过多的补助,做满3个月后才可申请买社保,厂里有通知需要买社保就写申请购买社保单,刘女士没有申请购买,但厂里也没有签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合同。现在,刘女士想换个不用加班的工作,鉴于以上情况,刘女士有些苦恼,是否需要提前向厂里辞职,能不能向有关劳动部门要求厂里给予补偿,什么时候可以要求补偿,能补偿哪些
老师,我想问下,我公司去年12月份起了一个照,是旅游业,3月初又起了一个照,是农业技术行业,有的员工是去年12月份入职的,但是前天才和所有员工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写的入职时间是去年12月份,但是现在有个问题,我在人易宝做用工登记时是写2021.12.15日还是写起新执照以后的日期?用工登记时如果入职日期我写2021.12.15,那是不是还牵涉到去年12月,今年1月,2月的个税没报?
员工工作年限2年,以前签的2年的合同已到期,需要续签合同,想要续签6年,如果在这6年期间,员工干了1年公司不满意,离劳动合同期满还有5年时间,不再任用,需要补偿5个月的工资(未到期的5年,每年一个月的工资),还是3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的工资)
老师,你好!如果公司与员工签订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开始日期从2020年4月10开始,合同中写有工资金额每月多少钱的,公司因为业务下滑,想辞退员工,但是员工不同意,员工要补偿5个月补偿金,但是公司也不同意这样补偿,所以公司决定降低工资让他继续上班,这样公司违法吗
:孙某曾应聘在甲公司工作,试用期满后从事技术工作,2年后跳槽至乙企业成为该企业的业务骨干。甲公司为实施新的战略,拟聘请孙某担任公司高管。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2)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离职后,孙某在3年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工作,公司在孙某离职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10万元。在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时,孙某因病住院。3个月后,孙某痊愈,到公司上班时,公司通知孙某劳动合同已按期终止,病休期间不支付工资,也不向其支付10万元补偿金。孙某同意公司不支付10万元补偿金,但要求公司延续劳动合同期至病愈,并支付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离职的经济补偿。甲公司拒绝了孙某的要求,孙某随即进入同一行业的丙公司从事与甲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甲公司认为孙某违反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已知,孙某实际工作年限10年。工王红本年每月的工资是80000元,确定王红要缴纳的社保费总额。1如员工王红本年10月刚参加工作,本年社保缴费是?2如员工王红是老员工,次年社保缴费基数就是?
请问,小规模不到三十万不交增值税,当初收入里面的增值税,怎么做分录
老师你好:社保单位和个人都由单位来承担!个人不承担社保,账务处理和会计分录怎么做? 汇算清缴社保费用大于工资薪金有问题吗?
合同,还有三流,三流是指哪些资料
员工付给工人200元劳务费,工人辞职不干了,员工报销,没有发票可以吗?
企业反向开票,产生的税费可以直接入营业税金科目吗?
老师,电子税务局那里能查到我这一年交了多少税吗?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注册的哪个过程区分?
老师 我有一张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上面完税价格是573576 但是付款的时候是付了584584 拿着缴款书我入账的时候是待应付账款贷方——海外573576 支付的时候 我是应付账款借方——海外 584584 那这样的话 我应付借款借方就是有余额11008 请问老师这借方的11008 我该怎么消掉呢
增值税零申报,那发票也要勾选统计吗
采购商品,收到赠品,没开发票,怎么做账
不是的,之前签订过合同,就今年没签订合同
今年的合同应该是3月份到明年2月份底这段时间没签订
一、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0年,当劳动合同到期限后,单位不愿意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但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双方同意续约的,用人单位在终止之日一个月之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之日起的次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停止支付双倍工资。
老师,也就说我现在跟员工补签上今年的合同,我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就行了是吧,如果员工不同意补签怎么办啊,不能一直进行补偿吧
这种情况就是双方协商处理处理同意就没有问题。
但是现在老师有一种情况,就是对方不同意补签,偶尔来上班,公司想降薪,实行本地最低工资,对方说只要他不同意,就得按照正常工资来发,这怎么解决啊
这种情况就是双方协商处理 这种情况就是双方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