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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B.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以复议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C.经复议改变原行政行为,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共同管辖 D.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由原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共同管辖 E.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 C,D,E 【知识点】行政诉讼管辖概述 问题:为什么是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共同管辖?麻烦老师解释一下 D选项

2023-11-17 15:1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1-17 15:23

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共同管辖的原因是基于方便当事人诉讼和方便法院审理的原则。在行政诉讼中,原告通常是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人,而被告则是被起诉的行政机关。原告可以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因为被告通常是行政机关,其住所地的法院通常具有管辖权。同样地,被告也可以在其住所地法院应诉。这样可以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和方便法院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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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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