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共同诉讼人,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一同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人。根据其定义可知,它是不区分被告和原告的。也就不存在你这边提到的共同被诉讼人这个称呼了。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代表人诉讼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当事人一方10人以上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1~5名代表人进行诉讼 B. 代表人诉讼的代表人应为2~5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C.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D.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B选项代表人应为2~5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那是不是诉讼代理人就可以有最多10个人? 我问的是诉讼代表人可以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的人数最多是多少,不是说当事人一方的人数是多少?
下列关于共同诉讼的表述,错误的有( )。 A.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B.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D.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 E.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被保证人列为被告,将保证人列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 : B,E 【知识点】共同诉讼 必要的共同诉讼的情形有的是为共同诉讼人有的是为共同被告?
不会的老师请不要接,请准确完整的回答我的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诉讼代表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诉讼代表人属于本案的当事人,其参加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全体当事人的权益 B.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的,可由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如果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须经过被代表的其他当事人的同意 D.诉讼代表人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推选或由法院指定产生的 E.诉讼代表人至多为3人 正确答案 : B,E 【知识点】行政诉讼代表人 答案解析 : 选项BE:同案原告为10 人以上,则推选2~5 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问题:之前提到的5人以上,1-5人代表是哪个?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下列有关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进入诉讼程序后,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也不得补充相关证据 B.法院可以根据原告或第三人的申请调取证据,但不得主动调取证据 C.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收集的证据,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供的,不得延期提供 D.诉讼参加人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出 正确答案 : D 【知识点】行政诉讼证据概述 答案解析 : (2)选项B:法院可以根据原告或第三人的申请调取证据,但不得主动调取证据;特定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权主动调取证据。 问题:B选项错在哪里,和解释一样
下列有关行政诉讼被告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由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 B.行政诉讼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反诉权 C.行政诉讼被告可以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D.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行政行为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正确答案 : D 【知识点】行政诉讼被告 问题:D选项如果表示成,以批准机关未被申请人,是不是也是对的。
现在就业市场怎么样?好不好找工作?
现在的就业市场好找工作吗?
公司没有实际的生产工人,是在别的公司代加工的,但是有些材料是自己买的,这种情况下怎么核算成本?
老师您好,请问修改以前年度的纳税申报表要注意哪些细节呢?才不会引起税务预警,是先修改财务报表,其次 增值税申报表,最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吗?
老师,我们在公司记账方式,比如:销售结算单已开出,客户也付款,只是月末客户没有发货情况,我们会计记账是按照实际发货出库才上账的,所以她这笔账记得是客户的预收账款,但是客户的意思是,人家只是没有发货而已,这就是客户的货,就相当于暂存我们公司。这样的情况就是月底要出对账单给客户,记账方式不一样,会有分歧,对账单没法一致。老师正确的方式应该是怎么样的?
老师好,股权回购的具体操作是什么?何为股权回购,涉及的税种有哪些?如何计算
公司没有业务了,账面上还有多缴纳的增值税,要怎么办?如果申请退税是不是会引起税务局查账的风险
老师好,我有个问题想问你,我们公司总收入减去总成本减去开支,我们老板说要和总欠款加上已收的钱减去厂家的累计欠款相等是对的吗?
我们公司把电费都是付给个人,个人不提供发票。我做账也没有做电费支出,会不会有风险呢
建筑行业的税负率一般都是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