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 这个可以用的,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 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15日下发《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是不是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可以延到2023年了
财税2016 36号文 第二十九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请问:我们公司有一部分收入是技术开发合同,减免了增值税,但是,取得的进项税发票无法确定和免税项目是否相关,税务老师让按照上面公式计算,但是没看明白,老师能举个数据实例,告诉我怎么计算吗?
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出台了转登记政策,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按规定需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用于对其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销售折让、退回等涉税事项产生的应纳税额进行追溯调整。目前,转登记政策已执行到期,对该科目核算的相关税额应如何处理,本公告第四条明确规定,因转登记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余额,在2022年度可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资产、存货等相关科目,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此前已税前扣除的折旧、摊销不再调整;对无法划分的部分,在2022年度可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后一句话什么意思?
1、甲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7月份发生如下业务:(1)为其他企业提供运输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19.9万元。(2)根据国家指令无偿为灾区提供运输服务,发生运输服务成本5万元,成本利润率10%,无最近时期同类服务的平均价格。(3)将车辆广告位出租,取得含税收入56.5万元。(4)运输途中支付桥、闸通行费3.15万元,取得通行费发票(非财政票据),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0.85元。(5)购入新汽车10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8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规定并在本月抵扣)回答下列问题:(1)业务(2)中甲公司当月销项税额为()万元。(2)业务(4)中甲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万元(3)甲公司当月销项税额为()万元。(4)甲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门从事认证服务,满足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条件。本年 7 月发生如下业务: (1)取得某项认证服务收入 106 万元(含增值税)。 (2)购进一台经营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 20 万元;支付运输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 2 万元。 (3)购进一批办公用品,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 1 万元、增值税税额0.13 万元。 (4)支付广告服务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 6 万元。 (5)销售前一年 12 月购进的一台设备,该设备购入时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含税售价为 2.06 万元。 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年 7 月均符合抵扣规定。 要求:(注意:过程写在A4纸上,务必清晰拍照,每道题上传到答案指定区域) (1)计算甲公司本年 7 月销项税额 (2)计算甲公司本年 7 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甲公司本年 7 月的应纳税额
在电子税局里导出收具发票明细,如何知道哪些是还没认证抵扣的呢
个税附加扣除3岁以下的,在这公司入职当月添加育儿补贴是按1月份开始算扣除数么还是按当月添加该公司的时候算起?
新公司法5年内实缴,集体企业的企业用吗
空调维修费怎么开票?
请问税务师课程有公开课吗?
公司租赁发票需要交租赁印花税吗?
我们之前开的达人佣金费发票是30499现代服务网络营销服务,现在换税收编码改为30408299二级科目还可以是网络营销服务吗
小规模公司,给员工的团建奖金怎么做账?如果放在应付职工薪酬里,需要添加二级明细员工福利费吗?需要申报工资吗?
A公司目前是制造企业,一直是开票给进出口公司,进出口公司负责退税,退税后再付款给A公司!现在有以下问题:如果A公司从制造型企业变成贸易型企业,还能跟以前一样的操作吗?现在就是A公司想要转型,不知道会不会对退税有影响?
老师:用一个公司来融资,然后投资矿山项目,这个公司融资具体有哪些风险
那他上面这个时效不是过了麻,这个怎么解释 还是说后面有相关延长的政策
你好,同学,可以看这个文件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
根据发布的《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2B3%)×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2B5%)×5%。政策将自2016年8月1日起执行,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上面老师发的文件,这个老师去看了,没有说截止时间,说明是可以用的
你发的这个他大类是针对租入固定资产的,那企业自己的车这个也能参照?
老师发了,两条,第一个是固定资产的 按照第二个,根据发布的《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个的
你发的第二个文件是废止的
只有2017 90那个文件里有
是2017 90这个文件的,这个政策可以用的 老师今天12366跟深圳税务局打了一个电话,是可以用的; 学员如果担心的话,也可以跟当地税务局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