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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公司2021年有关情况如下: 1、本年利润总额48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税法规定本年度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30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50万元,支付的税法罚款1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假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因素,也不存在递延所得税。 2、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贷方80万元。 3、按税后利润的10%和5%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4、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 要求计算东方公司2021年的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编制东方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计算东方公司2021年年末的未分配利润。

2023-11-23 11:5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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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 12:01

1. 应纳税所得额=480%2B20%2B10-10=500万元 应交所得税=500*25%=125万元 净利润=480-125=355万元 2、编制东方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5.5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7.75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35.5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17.75 3、计算东方公司2021年年末的未分配利润: 期初未分配利润%2B本期净利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80%2B355-35.5-17.75=389.75万元 因此,东方公司2021年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389.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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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140 追问 2023-11-23 21:10

老师后面还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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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1-24 07:47

同学你好 都回答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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