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冲减采购成本
客户下订单给本公司 、本公司相应出具订货合同,合同中报价已含腰口(辅料)费用,客户定金已付,现在本公司没有另外去厂家购买腰口之前、客户告知腰口自己已购买,并运送到本公司,那现在客户前面付于本公司货款中腰口费用需要冲减客户在本公司的应收账款,我想知道借方 应该做什么科目?(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吗)(客户自己购买的辅料(腰口)我们是没有做采购入库的)
本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増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増值税83600元,购买一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进项税额34000元,上月购进的价值30o00元(不含税价)的纸张因管理不善浸水,无法使用。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额。上月购进的纸张本月因管理不善不能使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进项税额=83600+34000-30000x13%=113700(元)提供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31800元,因损坏所搬运货物,向客户支付赔偿款5300元。提供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31800元,因损坏所搬运货物,向客户支付赔偿款5300元。(31800-5300)÷(1+6%)×6%=1500(元)提供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31800元,因损坏所搬运货物,向客户支付赔偿款5300元。(31800-5300)÷(1+6%)×6%=1500(元)答案解析向客户“支付”(而非“收取”)的赔偿款,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为什么第一题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可以减去进项税额转出第二题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不用减5300是进项税额转出
公司采购了一批货物用于出租,采购金额100万元,租期只有6个月,跟产品使用年限差距很大。因此租赁小于采购金额,租金为80万元,租期结束后公司将计划把该批货物出售,出售价格还不确定,按照现在的询价,出售价格加上租赁收入是大于采购金额。请问采购后按照存货对外出租还是按照固定资产入账、出租,出租收入对应的出租成本应该如何核算,确认?账务怎么处理,是计提折旧,还是直接存货转主营业务成本。再出售是属于资产报废吗?需要评估后再出售吗?
我家是国际货运代理,2021年给客户(国外公司)运货时货物出现毁损,我公司经客户授权帮助处理货损,我公司出人员去外地,产生了1.6万元差旅费,还帮垫付15万处理货损所产生的必要的包装物、检测费等费用,产生的差旅费1.6万和包装物等费用15万已在21年计入我公司的管理费用和成本中,22年保险公司赔付110万到我公司账户,我公司需要支付客户15万美元,汇率按6.4651,请问我应该将收到的款与赔付给客户的款之间的差额都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将21年的产生的成本和费用冲回后,剩余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这个录要怎么写?
资料:粤信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并按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的3%计提坏账准备。2021年12月1日,“应收账款”账户借方余额为880 000元,“坏账准备”账户贷方余额为21 000元。12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⑴8日,收到利民商场交来用于偿还欠款的转账支票80 000元,已到银行办理进账手续。 ⑵15日,赊销给甲公司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3 000元。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是“2/10,n/30”(假设按总价法计算现金折扣,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⑶21日,应收大洋公司货款27 000元因该公司撤销无法收回。经批准,确认为坏账。 ⑷24日,收到购货方万达公司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汇票一张,用于抵偿所欠货款。该商业汇票的面值为156 000元,期限90天。 ⑸28日,收回年初已确认坏账的应收账款16 000元,并已存入开户银行。 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①计算2021年末“应收账款”账户借方余额; ②列式计算2021年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除进口生产环节以外,批发环节等特殊环节比如卷烟的比例税率11%,定额税率250元一个标准箱,一条等于200支等等,这些数据需要记吗考试会不会直接给
为对方提供服务,价款8万元,对方已经支付了部分款项,要求从剩余尾款中扣除2000元条幅费,合同中没有约定,但要我们开具8万元的发票,请问凭证怎么做比较合适?
激活码忘记了,怎么找回
平板恢复出厂设置后忘记激活码
老师,我上月开了120万的专票,今天红冲了40万,又开了42万出来,那,我上月的销售收入是多小,税呢?发票都是13%
什么样的业务会形成滞留票,滞留票的风险是什么
收到了一张专票,但是最后交易没成功,退货了,但是开票方一直没作废掉,会不会形成滞留票啊
请问残保金填写的信息,工资总额填写24年一整年的数据吗?还是平均数?
老师土地使用税是什么征税标准?
请问在哪里查询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会计准则里面有说明吗
稍等我这边查询一下啊,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客户损坏公司物品所收取的赔偿款应当作为营业外收入进行核算,而不是冲减采购成本。因为赔偿款不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入,而是因为客户损坏物品导致的一种意外情况所产生的收入,因此应当作为营业外收入进行核算。 关于已抵扣的进项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财会〔2018〕13号)的规定,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当转出。也就是说,已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从已抵扣进项税额中转出,不再享受抵扣。
你说的这条怎么样才能搜到啊。有没有网址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_部门政务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你可以到官网看一下的呢
是按第九点,算非正常损失?不是自然灾害管理善才算非正常损失吗
不是哦,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客户损坏公司物品所收取的赔偿款应当作为营业外收入进行核算,而不是冲减采购成本。因为赔偿款不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入,而是因为客户损坏物品导致的一种意外情况所产生的收入,因此应当作为营业外收入进行核算。
我的意思是进项转出是按第九点吗?
理赔款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该收入并没有对应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因此,无须申报缴纳增值税,也无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毁,计入营业外支出,产生的损失提交损失扣除资料,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该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并非贵司管理不善造成,因此,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用于抵扣,无须转出。 物流公司的赔偿行为并非购买贵司产品的行为,因此,不应按销售货物的形式进行账务处理。除非发生毁损后,双方协商由物流公司直接买下,则该行为由一种违约赔偿行为变成买卖行为,贵司应按销售货物进行账务和税务处理。 依据: Ø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 第 25 号) 第二十七条 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公布)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 第 25 号)这个公告你可以看一下
看蒙圈了,所以到底要不要需要转出
你这边有收到赔偿,应该是要做转出处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