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对于您提到的问题,这里有几个需要注意的点: 1.扣除的费用应该是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费用,而不是您直接支付给境外公司或人员的费用。也就是说,您需要提供旅游服务的购买方已经支付了这些费用,并且您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这些费用。 2.关于境外缴纳的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的问题,一般来说,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境外缴纳的增值税不能直接抵扣境内企业的进项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能进行税前扣除。根据您的描述,您提供旅游服务时向其他接团旅游企业支付的费用可以作为成本进行扣除,而境外企业可能已经为您代缴了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将境外企业代缴的增值税作为成本进行扣除,然后再按照差额计算增值税。 3.关于差额征税的问题,差额征税是指对于某些特定业务,在计算销售额时可以扣除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时,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销售额,并按照差额计算增值税。

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客户已给我方开取发票,我方库存已减,客户收到货后发现产品内缺少一个必配品,公司随及单独购进此配品,此配品是产品的一部分,无需客户再单独开取发票,请问这种情况,这个配品可以有哪几种方式处理?
餐厅的雇员全部走的外包,他们开人力资源服务费,做账做销售费用-服务费?
朴老师,上班是电商经理是我公司上班,发工资发到电商经理老婆卡里,因为电商经理好像是限高人员,钱打不进去,电商经理也没跟我公司签劳动合同,那现在申报个税我该申报表谁?
老师 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收不回来 可以用什么科目来平账
A公司员工把钱转给B公司法人,B公司法人把钱转给A公司其他员工,这算资金回流吗?
服务行业没有库存商品吗?购买的商品又要怎样做分录?
老师,一直享受1%优惠政策,现在需要开一个3%的专票,是否可以开呢?有什么条件限制吗
老师工资25223.42的话,月度汇算个人所得税就=(25223.42-5000)*20%-1410=2634.684,这样算可以吗
老师你好,公司一般纳税人,销售煤炭企业,有贷款。 固定每个月费用大约17,000元左右,我们1~6月份开了销售发票,但是7~12月没有开销售发票,全年利润亏损18万,请问年底应该怎么样能处理,才能把这亏损降低,减少了?
发票对方抵扣了要冲红,怎么操作?
老师,针对你说的第一点,我肯定得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款项后,我再购买机票之类的,不管是支付给境内还是境外的单位,肯定是我公司收取款项后直接支付出去,不由旅游购买方支付
关于第二点中提到的,可以将境外企业代缴的增值税作为成本进行扣除,你说的代缴是只企业是代缴到境外国家而非我国对吧?
是的 就是这样操作的
关于第二点中提到的,可以将境外企业代缴的增值税作为成本进行扣除,你说的代缴是只企业是代缴到境外国家而非我国对吧?
对的 是这个意思的
好的,老师,关于向旅游服务方收取并支付给境外的成本可以按扣除后按差额缴纳增值税有没有相关的政策明文规定呢,我想看一下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境内的旅游服务提供方向境外的旅游服务接受方收取并支付给境外的成本,可以按照扣除后的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具体来说,旅游服务提供方在向境外的旅游服务接受方提供旅游服务时,可以向境外旅游服务接受方收取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并支付给境外的旅游服务提供方。在计算增值税时,旅游服务提供方可以按照扣除支付给境外的旅游服务成本后的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因此,在开具发票时,需要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以便计算增值税。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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