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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混合销售,何为兼营养行为,如何区分

何为混合销售,何为兼营养行为,如何区分
2023-12-05 12:3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2-05 12:33

混合是同一项销售行为(如某一特定商品)中,既包含销售货物又包含提供服务,并且这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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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2-05 12:34

而兼营是一个企业可以经营多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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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2-05 12:36

混合销售强调“同一”比如销售一台空调给客户A,同时给A进行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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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752 追问 2023-12-05 12:41

这题正确答案是哪个?其实感觉A,B都是同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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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2-05 13:03

A不是混合的,他是,兼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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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2-05 13:06

B属于混合销售是没错的,就像去商场购一台空调,他会给提供送货服务,这就是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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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混合是同一项销售行为(如某一特定商品)中,既包含销售货物又包含提供服务,并且这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023-12-05
你好,兼营就是做种生意,分别各自核算比如,餐厅,做餐饮服务 但是也卖零售的商品,这些销售项目是可以独立的。 混合销售是比如一个项目同时两种服务未能独立分开核算 ,比如我卖空调,带安装且不独立分开
2022-07-20
您好,这是兼营,注意选项中的关键词其他 如果销售汽车同时为该车主提供装饰服务,就是混合销售 混合销售是一项业务,既有货物又有服务
2021-05-27
混合销售和兼营的区别有哪些呢? 答:一、混合销售行为 ⑴※《细则》第五条第一款,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⑵※《细则》第五条第二款,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⑶※《细则》第五条第五款,本条第二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综上所述,在把握混合销售行为时应注意三个一. ①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 ②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应税劳务的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 ③混合销售只征收一种税,即或征增值税或征营业税. 例:A公司生产销售铝合金门窗.2005年5月销售给B公司铝合金门窗取得不含税收入10000元,同时负责为其安装,取得不含税劳务收入3000元. 分析: A公司的销售铝合金门窗和安装业务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两项业务的款项只向B公司一家单位收取;A公司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企业,因此对此项行为只征收一种税,即增值税.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此行为符合三个一的条件,因此,该行为属混合销售行为,而不是兼营行为. 二、兼营非应税劳务 ※《细则》第六条,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综上所述,把握兼营非应税劳务时注意三个两. ⑴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包含两种业务,即包括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 ⑵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和提供非应税劳务不是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是发生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即货款向两个以上消费者收取; ⑶两种行为如分别核算,分别征收两种税,即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兼营的行为不分别核算或不准确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 例:A公司生产销售铝合金门窗,同时兼营铝合金门窗安装业务.2005年5月销售给B公司铝合金门窗取得不含税收入10000元;2005年6月为C公司安装其自购的铝合金门窗,取得不含税劳务收入3000元.A公司生产销售与安装业务能分开核算. 分析: A公司的销售铝合金门窗和安装业务发生在不同月份的两项销售行为,一种是销售货物行为,另一种是销售劳务行为;两项销售行为的款项是分别向B公司和C公司两家单位收取的;A公司的这两项销售行为能分别核算,应分别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种税.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这两项销售行为符合三个两的条件,因此,该行为属兼营行为,而不是混合销售
2021-05-15
您好,1、混合销售:按照现行的 财税〔2016〕36号 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2、兼营行为:纳税人从事不同业务取得的收入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属于兼营行为。

3、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

4、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
202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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