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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个人独资股权转让,税款为0,缴税状态已完成,在哪里看纳税申报编号,转工商需要这个编号

2023-12-05 17:1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2-05 17:14

您好!你把你的申报表给他。或者问下当地12366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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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954 追问 2023-12-05 17:16

不是说可以网上操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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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2-05 17:19

你好!你问下当地12366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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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把你的申报表给他。或者问下当地12366看看
2023-12-05
如果您已经完成了股权转让的税务申报,并且税款为0,那么您可以在税务机关的官方网站或APP上查看您的纳税申报编号。具体的操作方法可能会因地区而异,但通常您可以通过输入您的身份证号码、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进行查询。
2023-12-01
是的,这是新公司法规定的。 根据2023年新修订的《公司法》第86条: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公司,请求变更股东名册;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并请求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拒绝或者在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转让人、受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另外,在2021年,部分地区就已经开始实施个人股权转让“纳税先行”的规定。例如北京市税务局与北京市市监局于2021年7月30日联合发文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先持相关资料到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再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且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个人股权转让信息交互机制,经查验已完成税款缴纳(纳税申报)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法为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该通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虽然该文件目前仅适用于北京地区,但实践中已经有部分地区采取了相似的做法,即在股权转让中“纳税先行”,取得完税凭证后才能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从发展趋势来看,这一做法可能会被更多地区采用。这样规定的目的是加强对自然人转让股权过程中产生的所得税的管理工作,规范股权转让行为,防止税款流失。
2024-07-24
您好,学员。根据现行政策,合伙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无论是否进行了分配,都要由合伙企业对自然人合伙人按应分得比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自然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当年取得应纳税所得时,即为纳税义务的时点。 一般这种情况下,合伙企业需在取得转让收入的次月十五日内按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 一般情况下,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的个税申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办理
2022-11-02
你好看,你这种情况应该是不需要交税的。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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