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这期间还有明年一到四月份的呀
老师您好!咨询一个问题关于财税2018年46号文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入固定资产在500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红领巾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在分年度计算折旧。老师现在我针对这个政策咨询3个问题:1、如果我们在2019年度购买了一辆汽车,在2019年度10月份的时候按月计提折旧,2020年进行了正常的汇算清缴,想问下剩余的金额可否在2021年度选择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税前扣除。2、如果账上与税法操作一致的情况 下,可否选择剩余金额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3、如果账上与税法操作不一致的情况下,在做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填写表格。
老师,您好,我想请问下1.老板拿来2019年的发票要报销,金额有点大,有五六万万了,这块肯定得做账报销那应该怎么处理?在今年2021年3月的账务里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吗?2.那这次费用本应该在2020年对2019年进行汇算清缴,那相当于2019年本应少缴纳这次费用对应税率的所得税,现在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后要对201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追补吗?3.如果追补这块具体需要怎么操作?4.在今年进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后,2021年在2022年进行汇算清缴时这部分要进行调减吗?麻烦老师解答,谢谢
尊敬的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若您符合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且需要提前申报2022年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2022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请至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我们是高企,在做汇算清缴的时候弹出来的这个界面,上述这个政策对应的是汇算清缴的哪个表?)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老师您好,这个政策针对我们2022年12月份购入的固定资产适用么?2022年购入的固定资产,会计上没有计提折旧,还可以享受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么?有相应的政策条文依据么?
老师您好!当年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应该一定不能小于自当年初到次年5月31日汇算清缴前期间累计扣缴个税所对应的工资总额!我的上述理解对吗?!谢谢!!
在我小规模期间我采购了这批货物回来我并未在我小规模期间进行销售,也没有按小规模的征收率开具发票的嘛,当时供应商开具了普票给我,我现在成为一般纳税人了可以要求供应商换开成专票给我吗?
我想问一下,酒店给我开出的普票我没报销,公司会查到这个个报销吗?这只有开出方和我知道这个事
生产型加工企业,如果当初没有搞清楚状况人工不容易分清楚,就用的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没有用生产成本和库存商品科目,必须改账吗?
填写出口收汇明细表的时候,收汇单上显示的金额,不和报关单上面一样,可能三张银行凭证对应了四五单报关单,那我要怎么填
房屋租赁行业,客户转租金到公户,再从公户转到老板私户应该怎么备注
月工资3万,如何根据税收政策,合理避税
可以做到销售费用-材料费吗这个科目吗
老师客户打的开模费,这个不会退给客户怎么做会计分录合适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做纯贸易出口,小企业会计准则,以cif 形式出口,保运费是不是就是代外国客户支付?我收到的国内发票不能做我们费用?
怎么找不到下载个税代扣代缴客户端了?
不能小于
不是等于
可以小于 明年3月份你申报的是当年一月份的 也就是2024年三月份,你申报的是二月份发下去的,它又不属于2023年的工资
郭老师,我上边的话说反了, 我的意思是年初自次年5月31日汇算清缴前累计扣缴个税所对应的工资总额一定不能小于当年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
对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郭老师,我为什么跟您确认这一点,有企业工资税前扣除不是按照实发扣除的,那么它的个税尽管工资没发也得要扣缴,与上述配比,不然税务一看便知
发工资的次月申报个税,按照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
有企业把应付职工薪酬转到其它往来,造成工资已发的假象
那提前申报了个税,他同意吗?职工有些是需要做汇算清缴的话,没法放,职工会申诉的。
这样做对职工有利,不然等后续集中发放会增加个人个税负担,目前个税汇算清缴还没有做到个人银行卡和税务共享,否则税务一查一个漏
企业先给个人垫付个税
对职工对企业都有利,你企业不也可以税前扣除了?
是的,但是一旦被查到,那可是……
你好需要纳税调整。
但是现实中有企业就是这么干的,
很少有这样的。你们还拖欠工资是。
就是啊!!拖欠职工工资,但是这件事与我无关,我只是吃瓜
没见过这样的企业的
这不是正道!!!歪门邪道!!!不是长久经营之道!!!
将来数字化推动全面实现企业和个人的银税数据共享,到那时就不用它嘚瑟了
肯定的 遇到懂的一个申诉就能让他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