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这期间还有明年一到四月份的呀
老师您好!咨询一个问题关于财税2018年46号文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入固定资产在500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红领巾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在分年度计算折旧。老师现在我针对这个政策咨询3个问题:1、如果我们在2019年度购买了一辆汽车,在2019年度10月份的时候按月计提折旧,2020年进行了正常的汇算清缴,想问下剩余的金额可否在2021年度选择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税前扣除。2、如果账上与税法操作一致的情况 下,可否选择剩余金额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3、如果账上与税法操作不一致的情况下,在做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填写表格。
老师,您好,我想请问下1.老板拿来2019年的发票要报销,金额有点大,有五六万万了,这块肯定得做账报销那应该怎么处理?在今年2021年3月的账务里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吗?2.那这次费用本应该在2020年对2019年进行汇算清缴,那相当于2019年本应少缴纳这次费用对应税率的所得税,现在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后要对201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追补吗?3.如果追补这块具体需要怎么操作?4.在今年进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后,2021年在2022年进行汇算清缴时这部分要进行调减吗?麻烦老师解答,谢谢
尊敬的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若您符合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且需要提前申报2022年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2022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请至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我们是高企,在做汇算清缴的时候弹出来的这个界面,上述这个政策对应的是汇算清缴的哪个表?)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老师您好,这个政策针对我们2022年12月份购入的固定资产适用么?2022年购入的固定资产,会计上没有计提折旧,还可以享受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么?有相应的政策条文依据么?
老师您好!当年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应该一定不能小于自当年初到次年5月31日汇算清缴前期间累计扣缴个税所对应的工资总额!我的上述理解对吗?!谢谢!!
老师,还问下,工资里面的津贴、或是其他补贴补贴,有没有哪些部分是可以不用计入个税申报的?
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租户的水电费,是冲减公司水电费,还是记收入呢?
申请专利注册费怎么写分录
请贾苹果老师回答,其他人勿接,否则差评,结账后发现有分录错了下期再更正,免得更正税报是这样不
老师 商贸企业销售退回 需要怎么做账务处理
老师,请问已经收到的货款月底怎么做账呀
我们公司开了一个企业邮箱,目的是为了接境外客户邮件,这个属于什么费用?
中级财管会考有期限固定股利的资本成本吗
看课件,关联方关系:3.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企业和人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系),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不是关联方关系了是吗
我们公司租了个房子,现在房东不给开票,自己如果去开票这个税金太高了。他们说找个中介或者个人再转租,就没有那么高的税,是不是有这样的操作方法
不能小于
不是等于
可以小于 明年3月份你申报的是当年一月份的 也就是2024年三月份,你申报的是二月份发下去的,它又不属于2023年的工资
郭老师,我上边的话说反了, 我的意思是年初自次年5月31日汇算清缴前累计扣缴个税所对应的工资总额一定不能小于当年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
对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郭老师,我为什么跟您确认这一点,有企业工资税前扣除不是按照实发扣除的,那么它的个税尽管工资没发也得要扣缴,与上述配比,不然税务一看便知
发工资的次月申报个税,按照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
有企业把应付职工薪酬转到其它往来,造成工资已发的假象
那提前申报了个税,他同意吗?职工有些是需要做汇算清缴的话,没法放,职工会申诉的。
这样做对职工有利,不然等后续集中发放会增加个人个税负担,目前个税汇算清缴还没有做到个人银行卡和税务共享,否则税务一查一个漏
企业先给个人垫付个税
对职工对企业都有利,你企业不也可以税前扣除了?
是的,但是一旦被查到,那可是……
你好需要纳税调整。
但是现实中有企业就是这么干的,
很少有这样的。你们还拖欠工资是。
就是啊!!拖欠职工工资,但是这件事与我无关,我只是吃瓜
没见过这样的企业的
这不是正道!!!歪门邪道!!!不是长久经营之道!!!
将来数字化推动全面实现企业和个人的银税数据共享,到那时就不用它嘚瑟了
肯定的 遇到懂的一个申诉就能让他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