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需要选择雇员的呢

老师能帮我解答一下关于个税的问题吗,我们公司是每个月5日发上个月的工资,每月15日之前申报税。我们公司有一个员工今年1月份入职的。1月11日给她上的社保。我们正常1月5月发去年12月的工资,那我1月申报的是去年12月的个税。但没有她的工资,就没有给他做申报。等2月5日 发1月的工资了。2月份她有工资收入了。个税申报的税款所属期是2月的了。现在个税系统里查不到他1月份税款所属期的记录。也就没有她1月份社保的申报记录,这怎么办,她现在要我们公司来补。在社保系统里是能查到她1月份我们公司是上社保的记录的。他说1月份没有收入做0收入的申报。就能看到有社保的申报了。我觉得我们没有错,也不应该补呀。我们要怎么办这个事情呢?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销售精加工煤炭季节性用工,工人有的有低保不敢给申报个税也不交养老保险,他有退休的,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什开人工费的话,是不得要身份证,那样属于有收入他就容易把低保取消了 可事实我们确实用了工人,一个月几天进行筛选加工并不是常用工,这种费用只能除税前调整以外还有其他方式吗? 而且我们这2021年一年发生的,我也当时没有做税前调整,(由于自己业务欠缺不懂)现在想把这个事情解决的话,就得做更证报表了,再更正补交所得税的话,能不能产生数据异常有财务风险,怎么样对我们公司最好最合理呢?
老师你好,想问一下,两个公司,同一个实际控股人,但是不同法人,20年有十几个员工,有一部分是A公司的,一部分是B公司,分两个公司申报个税,然后后面年底 不得发工资,年后他们生气了就一起起诉,起诉的时候都是以A公司名誉去起诉。后面法院就执行A公司,从A公司的的一个客户(应收款)里划扣了,现在这个钱我该怎么做分录 还有一个人是之前没有申报这两家公司的个税系统,是之前公司还没成立就帮拉散货的那种,一万块钱,现在也一起付了,要怎么做分录
老师你好,你看就是这么这样的一个状态有问题吗?就是公司的个税系统员工有两个人,嗯,然后不是法人也不是股东,是其他两个人做公司的员工,然后每个月申报,就是每次报销的时候,就是公司对公户转给个人报销的时候都是我们的公司的法人和股东,但是他没有他们没有在这个个税系统里充当员工,但是每次报销的时候都是法人和股东,嗯指公司的款报销给他们,就是说嗯这种状态应该没事吧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们公司的法人和股东,有时候经常跑业务,然后他们会垫付一些费用票,然后找公司报销,这个不能算做公司的,不能算做法人和股东的收入,只是正常的报销而已,对吧?嗯,但是呢,嗯,这个法人股东啊,我没有把他们列入这个个税系统里申报员工,嗯,这个员工是另外两名员工,就是说平时的这个法人股东的这个费用报销,嗯,还有另外两个员工的工资发放,他这样的话这个这种状态就是有没有什么不合规的。地方或者是这样问您是不是在原公司那个报销费用凭证的这些人必须要列为公司员工进行个税申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