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售卡方就是销售方,不会多交的。
预付卡销售方与售卡方非一个纳税人,销售方收到售卡方的结算款时,应向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此处结算款是购买方购买的预付卡的卡面总金额还是购买方实际消费的金额? 2.开票内容开什么?开预付卡还是实际的经营业务内容?
老师,税一里,预售卡和销售方不是同一方的时候,持卡人去销售方买货物,销售方不得给持卡人开具发票,但要根据规定缴纳增值税,他没有开发票怎么缴税,是填到未开发票收入里么,那天给售卡方开具普票要交税么?
税法一,老师讲的销售多用途预付卡中发卡方给购买方可以开发票,但是是不征税发票,这个是开普票的意思吗?
单用途预付卡销售方和售卡方不是同一方,根据售卡方的售卡清单,销售方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是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吗?
预付卡销售充值,开的是不征税的发票, 那售卡方去和商场结算,商场开个普票,备注写收到预付卡结算款,有税率么?
售卡方给销售方开2千元6%税率增值税发票才会交税
我现在有疑问的是所得税的问题,售卡方和销售方不是同一主体,那售卡方分别给购买方和销售方开了一次两千元发票,这样不就是4千元收入了吗?
只有消费开票时才会确认收入,
可是我看课件讲的不是这么一回事
可是我看课件讲的不是这么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