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2019年12月18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租赁合同,A公司将一栋办公楼整体出租给B公司,租期为3年,年租金为2000万元,每年末收取租金,2019年12月31日为租赁期开始日。该办公楼的原值为5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已计提折旧10年。如果后续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则折旧年限、折旧方法、预计净残值均与原固定资产相同。如果后续采用公允模式计量,则2019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60000万元。假定A公司按年一次确认收入。资料二:2020年收到租金,2020年支付办公楼的修理费用2万元,2020年末办公楼公允价值为63000万元。资料三:2021年收到租金,年末办公楼公允价值为61000万元。资料四:2022年收到租金,年末办公楼公允价值为62000万元。假定2022年12月31日租赁期满后收回,为了提高办公楼的租金收入,A公司决定在租赁期满后对办公楼进行改扩建,并与C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约定自改扩建完工时将办公楼出租给C公司。随即转入改扩建工程。资料五:2023年3日31日,办公楼改扩建工程完工,共发生支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