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属于外贸公司,出口业务性质为免退税,国外客户与公司结算货款,公司负责联系货代公司并代垫海运费等货代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缴纳的税金主要包括增值税和所得税。 对于增值税,根据中国税法,公司需要就出口商品的销售收入和货代费用的收入缴纳增值税。不过,如果公司能够取得税务部门认定的出口免税证明,则可以免缴增值税。具体来说,公司需要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出口免税证明,并在申报增值税时进行备案。 对于所得税,公司需要按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来说,公司需要将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减去税法规定的可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乘以所得税税率计算得出应交所得税金额。 至于按差额50元缴税还是按150元全额缴税的问题,需要看公司的具体业务情况和税务部门的认定结果。如果公司能够取得出口免税证明并成功申报增值税免税备案,则只需要按照实际代垫的货代费用收入(即差额50元)缴纳所得税。否则,需要按照实际收到的国外货款(即150元)全额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
请教下关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A 和消费使用单位B是不同的两家公司, 并且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写了境内收货人的公司A。 我们问过第一家财务公司,他们的解释说,因为B是“消费使用单位”, 才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缴款书开给A, A因为没有货物所有权,即使进项税缴款书开给A,但A也不能享有进项税抵扣。 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外,我们又咨询过第二家财务公司,另一种说法是: A可以不充当“纯代理”(即进口买卖的业务实际是B在做,不是A来做); A应该要充当“代理进口”,然后做经销销售给B,相当于对境内销售,再给B开具国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的话,A就可以用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开具给B的国内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 上面哪个说法对?
老师,你好,我这边的账又有这种情况,有点复杂,同一个集团的,由总公司代出口,代收,代付,货到越南,由越南公司清关,产生的清关费用(可以开票)由我们承担,客户不承担这些费用,交货后再开越南盾发票给客户工厂(按出口关单美元金额换算越南盾再开票),客户的工厂再转越南盾货款,当越南公司收到工厂越南盾货款后,扣除清关等费用,又用越南盾买美金汇给出口的总公司,总公司收到美金结汇+退税,再扣运输费后再汇款给我们,这个也不知道怎么冲减了,是否按我截图这个来做分录,好像又不对,麻烦指点一下,谢!
报关单是CIF,出口发票按FOB开具,运费怎么办了,属于我们这边代垫的海运费(货代公司开的我们公司的名字),后面国外客户会把我们代垫的海运费保费这些支付给我们(我们还要多收点),比如运费实际是1000,最后客户会汇1200过来。这种情况运费怎么做账,需要单独就运费还要开具发票嘛,涉及哪些税金哦
属于外贸公司,出口业务性质(免退税),请问下张老师这种类型业务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哦, 国外要的一批商品,,找的一家供货商负责直接出口商品,单独和国外结算货款, 运费货代这块,我们找,我们负责在国内联系货代公司,我们公司代垫海运费这些货代费用,货代公司开普票给我们(发票是免税的,抬头是我们公司的名称), 收汇运费的时候我们会多收一点,比如一笔货代费用了100元,我们也代垫了100元,后面国外给我们支付了150元。我们应该交哪些税金,我们这边是做无票收入嘛,按差额50元缴税还是按150元全额缴税
我公司是劳务派遣公司,采用的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其中一家客户要求开差额征税-全额开票的普票,去年6月和7月的工资一直到昨天才算是结款发放,但是服务费是一直拖欠状态,工资和服务费的发票都已经开给对方,我是今年一月份来这家公司的,之前一直找的代理记账公司,现在公司想把内账做起来,把外账接过来,外账给的截止到2023年12月末的科目余额表的往来账与实际的对应不上,我是发函询证客户了,但是现在发工资了,我不知道她们确认收入的时候有没有计提成本,成本部分的增值税是缴纳了,还是已经冲回了,联系外账询问,外账换新手了说看账上没有计提成本,我应该去哪查能查出来这部分的税到底是什么情况了?是让对方查询往年当季交税的明细吗?求老师指点!
老师,中级会计实务题,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对方分配现金股利时,贷方都是投资收益吗?
对于外购润滑油大包装改小包装要交消费税,而且准许扣除外购润滑油已经纳的消费税税款。那下面这道计算题中外购烟丝已经纳的消费税税款为什么不能从m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中扣除?
老师,这个题干说乙将成本40万的产品以50万卖给了甲(理解为逆流交易),2024.12.31乙对外出售产品的40%,但这个不是卖给甲了吗?乙怎么出售? 我现在选的答案,是根据假装2024.12.31是甲对外出售40%的情况下做的 乙卖给了甲,甲卖给第三方,我现在是哪一步错了
是购买了团体险发票进来之后怎么入账?
老师,发生的投标费用,中标后需要分摊吗?
你好,老师,我们是一家酒店,由21间房,我们想合理的避税,在平台上我们规划成14间房,为小型酒店,暂时不需要办理特种行业证,主要为了合理避税,但这个风险感觉很大,因为我们的营收大概有1000万一年,如果在运营后,临时做拆分,税负的浮动会由异常,请问老师,有什么好的规划?
老师,我们公司采购货物,付的运费转给了员工,员工又把钱转转给物流公司司机,这个怎么做账?先做预支费用?拿发票来报销?还是怎样做账比较好一点?
1.甲公司不属于投资性主体,其持有乙公司60%的股权,持有丙公司40%的股权;乙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持有丙公司30%的股权,持有丁公司70%的股权,持有成公司55%的股权,其中戊公司为乙公司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假定持股比例超过50%即满足控制条件。不考虑其他因素,纳入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有()。 A.戊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老师你好,我们用A公司租了一栋楼,分别租给了餐厅、咖啡厅、旅拍服务、酒吧服务,分成了4家主体去经营。我们是开租赁服务费是吗?有没有其他的开票方式可以合理合规避免租赁的高稅点?
老师我们老板在公司没有开支,到出差的补助需要怎样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