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好,内部交易没有实现的,说明产品没有流到外边,没有真的产生利润,那被投资方的利润属于虚增着呢。

请问权益法核算长投时,投资方确认损益时,为什么顺流交易未实现部分要算作投资收益呢?就是说这部分为何不是被减掉的利润而是加上的利润呢?如何理解
合并报表、资产负债表日、以下的理解是否正确请指正! 调长投:成本法转权益法,根据子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该利润只考虑调整公允口径,不考虑内部交易未实现的损益-顺流逆流都不考虑)*投资比例,来算得长投-损益调整。 抵权益:借方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如果题目有逆流交易,责要减去逆流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顺流不减);贷方的少数股东权益=该笔分录借方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金额*相应比例 抵损益:借方少数股东损益=子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该净利润要调整公允口径,若有逆流交易还要减去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顺流不减)*相应比例
教材中讲“对于与联营或者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顺流交易,投资方在应用权益法核算时,应先抵消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长投账面价值不足抵消部分确认递延收益”,我的问题是在抵消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时,是不是在联营或者合营企业当年所获利润的基础上先进行进行抵消,利润不足抵消时,在抵减长投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那里的投资企业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对净利润的调整,为什么顺流交易也要调整联营、合营企业的账面净利润,这个净利润明明是在投资方,为什么要调整被投资方的呢? 然后合并报表那里,为什么也要抵消?为什么抵消的却是主营业务收入*对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呢?
老师好, 长期股权投资里,顺流交易为什么不是调整投资方的净利润,而是调整被投资方的净利润呢?这个虚增的收益在投资方账上,又不在被投资方的账上
你说的这些我都懂
可是这些虚增的利润是在投资方的账上,又没有影响到被投资方的利润。那调整利润的时候,为什么要调减被投资方的利润呢?
同学,咱们可以这样思考,100万的货,在被投资方账上显示150万,那他的净资产是不是虚增着了?
然后呢,净资产虚增,被投资方的利润里又没有这部分虚增的
然后就是,投资方觉得有虚增,所以投资方不认可被投资方的本期利润,就给它调整一个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