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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司主营冷鲜鸡肉,属免税产品,现推出套餐产品,套餐内有鸡肉1盒+酱油1瓶+汤料包1袋,请问新增值税法下这个套餐应如何开票

2026-05-13 23:1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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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23:12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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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5-13 23:19

您好,按《增值税法》第十二条及财税〔2012〕75号第二条,鸡肉%2B酱油%2B汤料包属兼营(多项应税交易),须按公允价值拆分销售额,在同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上分行开具:一行冷鲜鸡肉税率选免税、一行酱油税率13%、一行汤料包税率13%(或9%,视具体编码),未分别核算则整体不得免税、从高征税;账上也须分开记收入,不能只开一行套餐选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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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406 追问 2026-05-13 23:26

老师,不能适用2026增值税法第13条一项应税行为涉及多个税率的按主业税率。开具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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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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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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