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是的,这个员工12月入职签了一年合同也算,是折算的,要除12 交纳残保金是按照全年平均职工人数缴纳的,是1-12月人数之和除以12,得出的职工人数,再四舍五入取整数 注意: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l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老师,上面这个政策是按年还是按月份总额享受呢?比如员工是2019年6月入职,持有这个失业证,是从2019年6月一直累计36个月还是2021年12.31日截止呢?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12个月人数相加除以12),结果须为整数。是否四舍五入由单位自行决定。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老师,这个在职人数假如不满一年不能算吗,上面什么意思啊
老师好,我们是21年12月才成立的一家小企业,现在做21年的工商年报。之前填过了,不过后来打电话说有2处错误要修改一下,一个是认缴出资日期,说是按企业成立时间填好,实际上21年实缴出资额是0,这样改认缴出资日期会有冲突吗?还有一个是填资产状况:我们21年12月成立,建账是22年1月建账的,当时把21年发生的一笔业务数当成期初数了,是资产2万,负债2万,现在打电话说我们这样不可以,说是资产80万(认缴出资额),所有者权益必须有数,让我们修改,请问老师,我该如何修改吗?
我们江苏常州的,社保局发通知,从23年1月份开始基数下限提升,从原先的4250变成了4494,,我们公司有两个员工,原先的社保基数就是4250,那现在变成4494,我们社保是当月扣当月的金额,工资是,比如说现在23年1月份发的是2022年12月的,那我2022年12月的社保,还是按原先的4250算的,那我做12月工资表的时候,还是按4250的社保基数代扣社保,只不过是,工资是1月份发的,工资表上的社保扣的明细和现在这个月份报2022年12月个税代扣的社保明细一样,都是按4250算的,等到做1月份工资表的时候,社保再按4494的算,2月份发1月份工资的时候,个税申报明细表,上面扣的社保也按4494的算,我理解的对吗?
老师,残保金申报时这个在职职工是按当月签订合同1年以上的吗?比如22年1月就是看截止1月签订合同超期一年的吗?而不是当月数。我们21年11月才成立的,所以基本上从22年起算才有人数,这样理解对么?
老师,电子税务局系统为啥申报总显示比对不符,我看别的会计也反映都是这种情况,请问咋回事啊?
2月份交了1月份开的专票增值税那一月份的帐要计提增值税及附加税吗
郭老师,郭老师 ,您好,我们这个公司是光伏发电项目,现在已经承建完毕,开始发电,这个项目上零星的抄表、维修什么的活,需要3-5个人来运维,可以把整体这个运维外包给关联公司吗?老师
老师,请问增值税申报表上,第一栏计税销售额,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与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是怎么区分的
朴老师,请问2022年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贷款合同编号填错了,今年就填不上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老师您好请问房产税有两年没有申报 现在需要缴纳滞纳金 我现在在电子税务局直接把这块房产录入 能交房产税和滞纳金吗?是什么流程 谢谢老师
我公司是生产企业在2025我公司是生产型企业,自 2025 年开始有出口业务,少量出口。在 2025 年 12 月份的时候,有一笔报关单。确确认了收入,然后增税申报表做了免免抵退税收入确认,然后免抵退税申报表没有申报。我计划在本月报免抵退税申报,那么我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处理
有个同事25年还有500元费用忘报了,现在2月了,又来报销,我们是小微企业,还可以给他报吗?怎么入账呢?
在建工程基建一些比较小的基建项目比如按个防盗门,燃气安全阀等转固必须要有验收报告吗
老师,坐高铁开的发票可以抵扣吗?
额,明白了,是签订合同1年以上的人的总数,而不是说这个人签合同满了1年才算在职人数,对吧?
您好,是的是的,是1-12月人数之和除以12,就是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