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基本都是一样的,税务上不存在差距,因为本来公积金就是免个税,所以无论公司,还是工资中扣减都是免个税的 第二个,工资不也是公司发的,所以费用也没有多大差距,一般是一人一半
我是做超市财务费,我现在有个问题,我的商品A是联营的,就是拿过来卖,我超市不用管A的库存,只是按照A每月的销售额的20%来确认我自己的收入,我的商品B与A唯一不一样的地方是,B我需要管库存数量,但不需要看库存总金额,这个时候A商品的公司被称为联营供应商,B的供应商则被称为代销供应商,对于这个A与B商品的做账方式,我咨询过税务局,税务局的解释简单粗暴,他们说A与B不属于受托代销商品,也不用那么复杂,因为我虽然都会提成20%,但是另外80%我会返还给供应商,其实这80%就相当于是我付的进价,与普通商品购销不一样的是,别人先买进来在卖,而我的A和B是属于先卖了再买进,说他们其实也是我的商品,税务局的解释颠覆了我的会计知识,而且我看我公司的进销存系统,联营和代销商品居然都有销售成本,而且这个成本还都是那返还的80%,系统的负责人说,谁说联营和代销没有成本结转,产生了收入就必须有成本配比,而且主要是商品售卖时是我来开全额税票,不是供应商开,所以商品我买了,票我开了,跟正常的商品购销不是一样的吗?税务局的解释和我公司的系统不谋而合。我还是觉得是不是我哪里想错了,按照受托代销去做
老师们,我在一家家族企业工作,2020年7月入职的,这家公司是2005年成立的,属于工程检测服务行业,我这半年时间里已经把这公司内部存在的问题都提出来并写出了财务管理制度,但问题是这个公司现在租的是个人住宅楼,所以财务部与结算部合在一个房间也是为了对账方便,可财务总监是老板的亲侄子,却是一个非会计专业的人,而且他不止监管财务部结算部,还有其他科室,他是按照自己的那套方式主要负责与挂靠我公司的那30几个人的结算,这么多年公司已经换了3任会计了,问题就是出在这所谓的财务总监上了,他的做法让各方面的账很乱,内部人员预支出去的钱无人及时要票,累计现在近600多万的预支款,好多都联系不上,既要不来钱也要不了发票,于是他就找外挂人员或者自己内部比较信任又没有买社保和交个税的人大量地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公司承担税金,让后把钱转给这些人再让他们转到出纳那边就是所谓的内账
我们员工想缴纳异地社保,所以找了异地人力公司走代缴,但是公积金比较高,大概一个月1400,员工说全额从工资里扣,那哪种做账方式做法比较对呢? 1.1400公积金全部坐在其他应收款里 2.1400,正常按一半做公司费用,一半其他应收款,工资里再做700的扣款 哪种方式做账和税务上更合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