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民间非营利组织选哪个

民间非营利组织选哪个
2024-01-14 10:2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1-14 10:24

你好,你们主营业务是什么的?

头像
快账用户2572 追问 2024-01-14 10:25

我们是提供服务的

头像
快账用户2572 追问 2024-01-14 10:25

用的是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1-14 10:26

你好,提供的具体的是什么服务?

头像
快账用户2572 追问 2024-01-14 10:26

政府购买服务,社工服务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1-14 10:29

好,选择居民服务那个。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们主营业务是什么的?
2024-01-14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采用直接法编制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编制业务活动现金流量时,有关现金流量的信息可以从会计记录中直接获得,也可以在业务活动表收入和费用数据基础上,通过调整存货和与业务活动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变动、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项目后获得。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并且一贯性地保持其划分标准,如果改变划分标准,应当视为会计政策变更。民间非营利组织确定现金等价物的原则及其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扩展资料 民间非营利组织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接受捐赠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取得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捐赠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收取会费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会员收取会费取得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会费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其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取得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提供服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销售商品取得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商品销售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022-02-16
你好学堂里有民非企业的实操课
2021-07-15
社会组织年检”即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卦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二、年检填报要求 1.填报对象:以2023年开展的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检为例,在这个年度检查中,2022年6月30日前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登记成立的审核组织都要参加社会组织年检。 2.填写原则:(1)真实性,即所有的信息必须是本组织真实的相关信息。(2)时效性,除财务信息要填写年初年末外,其余信息要以社会组织参加年检时的最新情况进行填写。(3)规范性,填写的身份证、手机号码、固话等必须格式正确,不得有数位缺失等情况。 三、填报具体流程 (一)登陆阶段 1.以法人账号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区级社会组织登陆后将定位定到所在的区(县)。 2.选择部门服务——区民政局——按事项类型——选择其他权力——找到民办非企业年检(注意:如果是社团就选择社团年检、基金会就选择基金会年检)。 (二)资料填写阶段 1.选择在线办理——填写资料(注意每6分钟左右点击保存草稿)——资料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等待审核。 2.审核通过后,以该法人账号登陆——点击“我的”——点击“办事记录”——点击文书确认——再次点击文书确认——下载附件并打印 3.附件下载打印盖章——进入“我的办事记录”——点击文书确认——上传盖好章的社会组织签字盖章页,至此网上提交流程结束。
2023-05-17
同学你好 没有这个就没法选择 你软件里没有
2021-03-04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