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你说的抵给,是抵押吗?作为付款的一个保证? 如果是的话,按照抵押权的顺序,你们是最末位的,将来如果房子被拍卖变卖,你们的受偿顺位是最低的。
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已经出审计报告,这个记什么会计科目?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 完工后转开发产品?怎么算完工?正式的评估报告?还是……
建筑公司:我们是专业分包的公司 分包方干活给我们开发票 我们都是以代发工资形式结算 这样可以吗 不走公户 每个项目都是
快账软件只能网址登录吗?
请问有销售收入,但是还没有成本票回来,月末暂估成本的时候分录是怎样的
甲方(债务人)、乙方(原债权人)、丙方(债权受让人),我们是丙方分包了乙方的劳务,乙方给甲方开1000万工程款发票,甲方付乙方本应付1000万,但现在只有700万款跟价值300万房子,而我们分包了乙方的劳务,又将这价值300万的房子给我们了,我们三方需要签债权债务清偿协议,我们也开300万发票给了乙方,后边这300万不再走账了,这样对我们也就是丙方有税务风险吗?
1、老师:下面这道题,转让不动产为何是9%的税率,不是13%吗? 2、另外为何不减当时购进时成本和契税? 3、老师可以帮忙总结一下转让不动产以及建筑什么情况下13%、9%,什么情况下用5%税率和3%税率。 什么情况下建筑和房地产用差额?
括号1里的内容是啥意思
灵活人员购买社保和挂公司购买,对日后退休有什么不用的影响?
老板私车公用月租金1000元,已经并入工资申报个税,不开发票可以吗?
请问下,这种情况是啥意思?怎么处理?
如果可以的话,你们和前面几个分包人约定一下,你们为抵押顺位第一受偿人,这样会好一些。
是抵给我们
不是抵押
作为付款方式吗?用房屋作为分包款?
这个会涉及到税吗,重新描述一下甲方是地产公司,分包方是建筑公司,我方也是建筑公司从分包公司建筑公司好的活,现在甲方地产把房子抵给分包的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又把房子抵给我们我们
三方相互都没有过户,最后我们把房子卖给个人,我想问老师这个个人把房款打给谁没有风险
同学说的抵就是当做分包款的付款吧。 房屋在这期间应该没有过户吧,就是你们把房子卖出去,买方直接去和房地产公司签合同,这样的话,你们不涉及与房屋有关的税费。 只要不涉及过户也就是产权转移,那么你们不用担心任何与房屋有关的税费。 正常业务的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是要交的。
老师在吗没有理解
就是房子有没有把产权转移给你们,也就是把房子过户到你们公司的名下,如果没有,不用担心与房屋有关的税费,你们就按照正常业务处理就行了,正常业务是多少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你们就是多少。
我看有些房地产商售房的时候会推出一些工抵房,低价出售。 这种是为了支付工资的吧,你们就是类似这种吗? 如果是,那么就是没有权属转移,你们实际还是收正常价款,不会有与房屋相关的税费。 和正常业务处理一样就可以了。
老师你说的增值税和印花税及所得税是房子的税吗,还有这个个人要贷款贷款的这部分资金直接就发给地产公司,资金流就断了因为老板说地产公司这个款付给建筑公司有可能就有所无回,所以我想问老师这样的话我们往来怎么核销,因为我还挂着应收建筑公司的账
买方的房款肯定是直接支付给房地产公司的,因为房屋的权属是房地产公司的,不是你们的。 买方支付价款后,你们能做的,就是及快去要求付款,一定拿着合同。 同学一直说抵,这个可能是你们建筑行业的一个用词,法律上不会按照你说的这个抵来确认的,会看合同、抵押权。 如果你们没有抵押合同、没设定抵押权,我只能说你们挺被动的。 至于账务处理,照样按照未付款处理。 比如你们之前账务是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这笔分录不要动,就是你们的应收账款,对方并未实际支付,不能销掉的。
那房子不是已经做手续顶给我们了
同学说的做手续抵给你们,是什么样的手续? 仅仅是一份协议?还是签订的合同?还是合同%2B抵押登记? 不同的手续产生的法律效果是不一样的。 同学账务上的处理,依旧还是应收账款,除非房屋是产权转移给了你们,也就是过户给了你们,你们可以在账务上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贷:主营业务收入 或者是 借:固定资产 贷:应收账款 只要权属没有发生转移,就是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学好好看下你们的手续是什么吧,应收账款肯定是不能销掉的,最多你可以计提一下坏账准备。 同学记住一点,只要房子权属没有发生转移,就不是你们的,你们就没有收到对方应支付的款项。
那我们买了这个房子钱怎么弄
同学是想说房子卖了吗? 你们能做的就是看房屋价款是多少,比如你们应收分包款50万,房子卖了80万,你们就要求房地产公司支付你们50万。 如果你们应收款100万,房子卖了80万,就要求将房屋出售价款支付给你们,然后继续去追剩余20万。 先去协商,要求尽快付款,不行只能走法律程序。 目前只是房子卖掉了,具体能不能收回价款,还不确定,同学也不要太悲观,也许结果还是蛮好的。 账务记得不能销掉就可以。 所有的手续、合同保留好。
现在是老板已经要将这房子卖掉,卖给这个人要房贷房贷部分银行要直接转给地产公司,首付这部分老板让直接转到我们账上,老师你觉得这样可以吗,一共顶了2套,另一套老板说我们欠供应商货款让顶供应商这样我们要做什么手续才能没有税的风险
多谢老师答疑,老师辛苦了
这个流程比较麻烦,因为还涉及房管局的相关手续和银行,我实在解释不了。 就是我还是之前说的那个观点,房子只要没过户给你们,就不是你们的,账务上肯定是不能销。 至于付款这个流程,涉及行政部门比较多,我实在不敢乱说,同学不行问问房管局,再不行就咨询律师吧。
至于同学说的税务风险,只要没过户给你们,你们不涉及与房屋有关的税费。 只涉及你们正常业务的税费。
老师有三方抵债协议能相互抵消往来吗
可以的,同学,就是记得留好协议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