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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产跟合同负债有什么区别

2024-01-28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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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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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8 06:50

1 定义不同: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例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就属于合同负债2。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3。 2 性质不同:合同负债是一种法律义务,反映了企业对客户的履约义务,需要在未来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合同负债主要承担履约风险,即如果企业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可能会导致违约责任或损失客户信任。而合同资产是一种法定权利,反映了企业对客户的收款权利,可以在未来从客户处收取对价。合同资产主要承担信用风险,即如果客户未能按时支付对价,可能会导致坏账损失或现金流紧张2。 3 账务处理不同:对于合同资产来说,企业在实际收到货款或者到期应付货款前,已经将商品交付给客户,则应当按照因已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借记本科目或“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1。对于合同负债来说,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应当在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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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义不同: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例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就属于合同负债2。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3。 2 性质不同:合同负债是一种法律义务,反映了企业对客户的履约义务,需要在未来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合同负债主要承担履约风险,即如果企业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可能会导致违约责任或损失客户信任。而合同资产是一种法定权利,反映了企业对客户的收款权利,可以在未来从客户处收取对价。合同资产主要承担信用风险,即如果客户未能按时支付对价,可能会导致坏账损失或现金流紧张2。 3 账务处理不同:对于合同资产来说,企业在实际收到货款或者到期应付货款前,已经将商品交付给客户,则应当按照因已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借记本科目或“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1。对于合同负债来说,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应当在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4。
2024-01-28
你好 合同资产与合同负责的区别主要是性质的差异,合同资产是一种权利,而合同负债是一种义务。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2021-01-06
你好 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预计负债是指根据或有事项等相关准则确认的各项预计负债。
2022-04-22
答复: 区别在于:“合同资产”是企业合同中规定有附加条件的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需要满足条件后才能拥有“无条件”收取款项的权利。比如施工企业在提供建筑服务后,根据履约进度(完工进度)计算确认了收入,同时产生了应收工程款的权利,但这种权利不是无条件的。一般来说,只有业主或总包方对已完成工程部分进行验收后确认了完成的工程量,才等于承认了相互间“应收应付”权利和义务。 因此,在得到业主或总包方验工计价/确认之前,这种应收的权利是有附加条件的,只能作为“合同资产”来核算。   而“应收账款”所反映的应收权利,只有时间因素,不存在其他任何附加条件。也就是说,只需等待约定的时间结束即可收取款项,即款项是否收取仅受时间流逝因素的影响。 总之,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均面临信用风险,即两者均面临随时间流逝而无法收回款项的可能。而合同资产除面临信用风险外,还面临履约风险,比如施工方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后,才能达到无条件收款的条件。       如果企业尚未将商品转让给客户,但客户已支付了对价或者企业已经拥有一项无条件的收取对价金额的权利,则企业应当在客户付款或付款到期时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合同义务列报为一项合同负债。这时候就要用合同负债科目。  合同负债是指因在某合同中作出承诺而产生的负债。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023-07-19
同学,你好 “合同结算”科目既不是资产也不是负债,是一个具有双重性质的会计科目。 根据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合同结算”科目核算同一合同下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期末余额在借方的,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期末余额在贷方的,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 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企业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企业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企业交付另一项商品的,企业应当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企业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已经收到的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的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金额。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该已收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向客户转让相关商品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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