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我想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我公司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在同一市内(跨县)成立了一个分公司,分公司名下只有一个项目,这个项目都是由分公司收款、开票,发放工资,支付成本费用,目前税费是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等其他税费由分公司申报缴纳。现在因为其它原因, 这个项目的甲方要求我们把原来由分公司开具 的增值税发票全部红冲,重新由总公司开具。请教各位老师,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谢谢!

2024-01-30 10:0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1-30 10:10

你好,冲红后会涉及负数申报,税务后台会监控到异常,得和税务局专管员沟通,一般会让这个情况说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