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制造业,特别是汽配厂这种涉及回炉料和不良品处理的情况,采用一种合适的方法来核算成本尤为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定额法可能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选项。定额法以事先制定的产品定额成本为控制标准,及时计算和提供实际生产费用脱离定额的差异,并在定额成本的基础上加减差异额来计算产品成本。这种方法特别适用于需要事先规划、事中控制成本的场景。 对于回炉料的管理,首先需要确保其在使用前进行预处理,包括除尘、除油、除焊渣等,以减少后续处理工序的负担和对环境的污染。接着,回炉料需要按照材质和质量进行分类,降低炉渣处理的难度和成本。在进入高炉前,回炉料还需要经过粉碎和过筛处理,以提高其熔化性能和纯度。 在汽配厂的生产过程中,由于不良品可以回炉处理,因此材料成本可能相对稳定,但制造费用、人工、厂房、水电等成本会受到影响。为了准确核算成本,需要采用合适的方法对制造费用进行分摊。 制造费用分摊有多种方法,如生产工时比例法、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机器工时比例法和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法等。这些方法各有优缺点,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例如,如果生产统计完善且产品市场价值相差不大,可以选择生产工时比例法;如果生产产品之间的劳动力交叉情况较少,可以选择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 对于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成本分摊,首先需要通过记录投入的物料和追踪生产流程来确定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数量。然后,可以采用约当产量法等方法来分配成本。这种方法将在产品视为一种完工产品的约当量,然后根据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约当量比例来分摊成本。 所以,汽配厂在核算成本时,可以采用定额法作为主要方法,并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制造费用分摊方法和完工产品与在产品成本分摊方法。同时,对于回炉料的管理和不良品的处理,也需要有明确的流程和规范,以确保成本的准确核算和控制的有效性。
丰华公司第一生产车间生产甲、乙两种产品,设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燃料和动力、制造费用等四个成本项目。两种产品消耗的原材料费用均为直接计入费用,且两种产品所消耗的原材料均是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的;两种产品耗用的生产工人的薪酬费用、燃料和动力费用以及制造费用均为间接计入费用,其中生产工人的薪酬按生产工时比例在甲、乙产品之间进行分配,燃料和动力费用以及制造费用是按机器工时比例在甲、乙产品之间进行分配。由于甲、乙两种产品均属于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多,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较大,成本中的直接材料费用和加工费用比重相差不多的产品,因此该企业在为这两种产品选择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费用分配方法时拟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但是,在讨论这种方法时,应如何选择在产品完工程度的衡量标准时,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产品消耗的原材料是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的,所以直接材料费用应按实际件数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由于在费用的横向分配时(费用在甲、乙两种产品之间分配时),生产工人的薪酬费用是按生产工时比例分配的,而燃料动力费用和制造费用是按机器工时比例分配的,因此,在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在完工产品与在
A企业中甲产品的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费用分配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有关资料如下:甲产品的原材料分工序投入(各工序开始后陆续投入)。甲产品的原材料消耗定额为100公斤,其中第一-道工序50公斤,第二道工序30公斤,第三道工序20公斤。甲产品工时消耗定额为50小时,其中第一道工序20小时,第二道工序20小时,第三道工序10小时(各工序在产品在本工序的加工程度,按完成本工序所需加工量的50%计算)。本月完工产品2000件。月末在产品300件,第一道工序90件,第二道工序100件,第三道工序110件。月初在产品生产费用为:直接材料11785元,直接人工费用10350元,制造费用13620元。本月生产费用为:直接材料185000元,直接人工费用98500元,制造费用117000元。假设你是A企业的成本会计核算人员,请完成如下工作:1、分工序计算投料率、完工率及约当产量。2、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加权平均法)将各项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3、如果该企业生产的乙和丙产品各项消耗等额比较准确、稳定,乙产品的各月末在产品数量比较稳定,丙产品的各月末在产品
企业中甲产品的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费用分配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有关资料如下:甲产品的原材料分工序投入(各工序开始后陆续投入)。甲产品的原材料消耗定额为100公斤,其中第一道工序50公斤,第二道工序30公斤,第三道工序20公斤。甲产品工时消耗定额为50小时,其中第一道工序20小时,第二道工序20小时,第三道工序10小时(各工序在产品在本工序的加工程度,按完成本工序所需加工量的50%计算)。本月完工产品2000件。月末在产品300件,第一道工序90件,第二道工序100件,第三道工序110件。月初在产品生产费用为:直接材料11785元,直接人工费用10350元,制造费用13620元。本月生产费用为:直接材料185000元,直接人工费用98500元,制造费用117000元。假设你是A企业的成本会计核算人员,请完成如下工作:分工序计算投料率、完工率及约当产量。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加权平均法)将各项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如果该企业生产的乙和丙产品各项消耗等额比较准确、稳定,乙产品的各月末在产品数量比较稳定,丙产品的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动较大,你认为这两种产品的完
工厂初期 因为没有产品生产和销售额(老板不愿意体现),那么车间所有的人工,水电气以及用于制造的其他费用入了制造费用,但没有匹配的产品,没法分摊结转,那么就只能挂在帐上,如要消掉,必须分摊,就算后来有产品了,把前期所有的成本费用分摊了,那么体现出来的成本就会很高,出来的成本核算表没有任何价值。是不是?!如果我把现目前所产生的所有车间的成本费用放在管理费里,合不合理? 会有哪些弊端?有没有最合适的处理方法
资料:丰华公司第一生产车间生产甲、乙两种产品,设有直接材料、直接人 工、直接燃料和动力、制造费用等四个成本项目。两种产品消耗的原材料费用均 为直接计入费用,且两种产品所消耗的原材料均是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的;两 种产品耗用的生产工人的薪酬费用、燃料和动力费用以及制造费用均为间接计入 费用,其中生产工人的薪酬费用是按生产工时比例在甲、乙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燃料和动力费用以及制造费用是按机器工时比例在甲、乙产品之间进行分配。由 于甲、乙两种产品均属于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多、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也较大、 成本中的直接材料费用和加工费用比重相差不多的产品,因此,该企业在为这两 种产品选择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费用分配方法时拟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但 是,在讨论如果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应如何选择在产品完工程度的衡量标准 时,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产品消耗的原材料是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的,所以直接材料 费用应按实际件数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由于在费用的横向分配 费用在甲、乙两种产品之间分配)时,生产工人的薪酬费用是按生产工时比例 分配的,而燃料动力费用和制造费用是按机器工时比例分配的,因此,在采用约 当产量比例法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分配直接人工费用、直接燃料和动力费 用、制造费用时,衡量在产品完工程度的标准应该是不同的,即在分配直接人工 费用时衡量在产品完工程度的标准应该采用生产工时,而在分配直接燃料和动力 费用以及制造费用时,应该选择机器工时作为衡量在产品完工程度的标准 第二种意见:同意第一种意见中关于直接材料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 应该按实际件数进行分配的做法,但认为在分配直接人工费用、直接燃料和动力 费用、制造费用时,均可以选择生产工时作为衡量在产品完工程度的标准 要求:针对以上两种意见,讨论以下问题 你认为哪一种意见更为合理? 结合本案例的情况,谈谈在产品成本计算中,费用的纵向分配与横向分 配之间的关系。
请问这个甲公司会计分录是怎样的呢
甲控制乙,乙共同控制50%丁,丙是甲的联营企业,乙和丙关联关系, 甲的合并范围就没有丁和丙 是不是
运输和安装费用要计入使用权资产的成本里面吗
老师,我们是建筑公司,跨区项目工地上工人在外面餐馆吃饭的餐费,住宿费,记入工程施工一间接费,还过应付职工薪酬一褔利费不呢?我们一般都是工期在一个月左右,不会住项目上。
硬件+嵌入式软件合并一个产品销售;硬件销售额 = 硬件成本 × (1 + 10%) 这个公式是税法规定的吗?主板委外加工,收回后企业自己录程序,再自已贴标包装等,后出售。所以软件成本是录程序的这个人工+自己开发的程序,没有进项,即征即退:软件销售收入*13%-软件销售收入*3%=实际退回的税?
23年1月1日,甲公司租入办公用建筑物,租赁期7年。每年末支付45万元。租赁内含利率为5.04%。2×23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与该租赁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5万元。 假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该交易属于税法上的经营租赁,甲公司支付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实际发生时一次性税前扣除,每期支付的租金允许在支付当期进行税前抵扣,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甲公司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已知:45×(P/A,5.04%,7)=260 要求:做出租赁期开始日和第一年末的账务处理。 老师先接手,稍后给你参考答案
一般征收13%混凝土销售公司,可以委托简易征收3%的搅拌站加工混凝土并取得加工费发票吗
4S店全款买车合同已签电子发票已开车未提,想换其他颜色,电子发票可以冲红么?会有记录影响二次销售么?
老师 这里的源泉扣缴 假如题目中说的实际支付价格 我们代扣代缴的时候需要价税分离吗 实际支付的价格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呀 看图二购买方支付的价格是要分离的
23年1月1日,甲公司租入办公用建筑物,租赁期7年。每年末支付45万元。租赁内含利率为5.04%。2×23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与该租赁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5万元。 假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该交易属于税法上的经营租赁,甲公司支付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实际发生时一次性税前扣除,每期支付的租金允许在支付当期进行税前抵扣,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甲公司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已知:45×(P/A,5.04%,7)=260 要求:做出租赁期开始日和第一年末的账务处理。 【答案】租赁期开始日 租赁负债=45×(P/A,5.04%,7)=260(万元) 借:使用权资产 265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租费用 55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315 银行存款 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65(260×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66.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