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 在出差地,员工请领导吃饭的费用归属,通常应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该餐费与业务开展直接相关,且有助于推动业务进展,一般可归为业务招待费。然而,若餐费与业务无直接关联,或属于个人行为,则可能不宜归为差旅费或业务招待费。
老师您好,请问,目前,我公司用生产成本科目归集开发软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完工后需要从生产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公司一个技术员负责公司所有项目,有一个a项目免税项目,8月发生的差旅费是为a出差,我记到另一个开6%的b项目里,员工工资还放在a项目里可以吗?
请问老师,公司在市区为主要办公场所,但是在同市下属的县设有办事处,如果有公司员工到办事处出差,由办事处的员工接待吃饭,请问这个餐费发票怎么做账比较好,是当成出差餐费计入“差旅费”好还是做成“业务招待费”好?
老师,我想问一下,那个年报2020年的年报啊,有有一个费用是我做在管理费用里面的研发费用了,然后现在税局说这个研发费用要做在那里的话,他说要出证明文件,而且下来核查,然后叫我要不就调到其他那里去,我是怎样去调啊?公司是属于零售行业来的,然后就是没有嗯,他说应该是没有研发费用,但是我们自己公司里面有一个小的工作室,然后就在那里制作了一些东西,那时候是在把制作产品的材料都入到管理费用里面的研发费用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们公司的法人和股东,有时候经常跑业务,然后他们会垫付一些费用票,然后找公司报销,这个不能算做公司的,不能算做法人和股东的收入,只是正常的报销而已,对吧?嗯,但是呢,嗯,这个法人股东啊,我没有把他们列入这个个税系统里申报员工,嗯,这个员工是另外两名员工,就是说平时的这个法人股东的这个费用报销,嗯,还有另外两个员工的工资发放,他这样的话这个这种状态就是有没有什么不合规的。地方或者是这样问您是不是在原公司那个报销费用凭证的这些人必须要列为公司员工进行个税申报呢?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嗯,同样都是在出差地,嗯,我知道自己员工吃饭的话是归到差旅费里,但是如果我们在出差地的话,员工要是请领导吃饭这个饭费是归到业务状态费里还是归到家里费的呀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23年陆某收入如下(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6000元。(3)3、6、9、12月份从M公司分别取得季度奖金6000元。(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陆某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6)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持股期限是3个月),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7)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8)5-7月出租一套位于市区的房产,每月取得租金4500元。(9)向M公司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小学读书的子女一名、尚处于还款期限的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请问,李某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需不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1)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持股期限是3个月),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2)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3)5-7月出租一套位于市区的房产,每月取得租金4500元。(4)向M公司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小学读书的子女一名、尚处于还款期限的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计算:(1)陆某6月份取得股息、利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陆某全年兼职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计算陆某5-7月份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23年陆某收入如下(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6000元。(3)3、6、9、12月份从M公司分别取得季度奖金6000元。(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陆某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向M公司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小学读书的子女一名、尚处于还款期限的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计算:陆某从M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全年应合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23年陆某收入如下(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6000元。计算问题:(2)M公司1月向陆某支付工资时,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计算下列问题:(1)陆某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老师,我们公司(小规模,每个月的开票金额都不到9万元,所以都是免税的)24年有几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总金额4千多),现在25年6月需要红冲掉改成增值税专用发票。 像这种跨年的可以正常红冲重新开吗? 在账务上怎样处理? 在25年二季度季报时需要注意什么? 在进行25年年报时是正常申报,还是需要追溯,若要追溯怎样处理?
1)在M公司每月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职务工资6000元3)3、6、9、12月份从M公司分别取得季度奖金6000元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30000元,陆某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5)陆某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6)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持股期限是3个月),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7)1-12月每月兼职收入4000元8)5-7月出租房产,每月租金4500元9)专项附加扣除:小学子女一名、还款期限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计算问题:1)陆某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2)M公司1月向陆某支付工工资时,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陆某从M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全年应合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4)陆某6月份取得股息、利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陆某全年兼职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6)计算陆某5-7月份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李某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需补
已经错了好几个月了,把所有错误的数据都汇总单一个月进行申报是不是就可以了
老师,公司没有业务一年多了,目前资产负债表就银行存款130元,预付账款6000多元,未分配利润有余额,这个预付账款对方不给退了,要了一年多了也不给退,我现在把它做进营业外支出可以吧
老师只要销售就必须结转成本是么?
唐老师,我们这个反正在公司报的都是跟公司相关的,嗯,我们这个员工一般自己吃饭都不报,因为我们这个是股东自己去找业务忙自己吃饭,一般他们都不报,一般都是请别人吃饭的时候才在公司报销,一般那个都是嗯为了推动业务进展
在公司报销方面,我们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员工个人用餐通常不纳入报销范围。但当股东为拓展业务而外出用餐,特别是宴请他人时,相关费用可以纳入公司报销,以推动业务进展。这样的做法既符合公司利益,也体现了对股东辛勤工作的认可。
那你意思就是说你请领导吃饭跟业务相关的,你就归到业务招待费里就可以了,如果说是你嗯你个人的私人感情跟业务没关系,那就跟公司不沾边是吧?
同学您好,学员您好,是的,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