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入账价值根据发票金额,折旧根据发票的未税金额,二手折旧可以是原设备的折旧年限的6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第三条规定,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这边对应购置的旧货中,有说明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60%的比例是新旧都相同的。
老师好!我是2020年9月入职公司接手整理票据等,接手前公司并没有做账。有专门给公司及分公司(注:分公司是分支机构)报税的会计。而我在2020年10月份时在金碟公司购买了财务软件,但并没有做账报税,像这种情况下我会不会有什么财务风险? 公司从2021年7月份变更法人后,总公司的会计并没有接手之前的账,而是以2021年7月份后发生的业务来做,请问一下这种操作可以吗? 我现在要不要将之前整理的票据退回给前法人?而且前法人既然没有将账户(一般户)的流水单打出来,而是直接注销了(包括他自己的个人卡流水),请问一下: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保护自己?
老师好!我是2020年9月入职公司接手整理票据等,接手前公司并没有做账。有专门给公司及分公司(注:分公司是分支机构)报税的会计。而我在2020年10月份时在金碟公司购买了财务软件,但并没有做账报税,像这种情况下我会不会有什么财务风险? 公司从2021年7月份变更法人后,总公司的会计并没有接手之前的账,而是以2021年7月份后发生的业务来做,请问一下这种操作可以吗? 我现在要不要将之前整理的票据退回给前法人?而且前法人既然没有将账户(一般户)的流水单打出来,而是直接注销了(包括他自己的个人卡流水),请问一下: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保护自己?
老师,我们公司是一大型生产企业,现在需要根据老板的思路算下月盈亏,老板的思路如下:从材料购进开始,当月一共购进多少材料,当月实现多少销售收入,然后用销售收入-当期购料-成本费用(工资、维修费等)+ 购进未用完的材料价值 +当月生产未销售的产品价值=当月的盈亏数,按老板这个思路,我应该怎么去具体操作这个事情合适呢?就感觉科目余额表上科目之间来回转,比如结转制造费用入生产成本,害怕算混了,有什么好的方法吗?
林夕老师,我们公司是一大型生产企业,现在需要根据老板的思路算下月盈亏,老板的思路如下:从材料购进开始,当月一共购进多少材料,当月实现多少销售收入,然后用销售收入-当期购料-成本费用(工资、维修费等)+ 购进未用完的材料价值+ 当月生产未销售的产品价值=当月的盈亏数,按老板这个思路,我应该怎么去具体操作这个事情合适呢?就感觉科目余额表上科目之间来回转,比如结转制造费用入生产成本,害怕算混了,有什么好的方法吗?
您好老师,我公司采购一批二手机械设备,整个流程怎么操作,比如入账价值根据发票金额,折旧根据什么?接下来的一系列怎么操作,都需要什么手续
请问老师,如果有的设备已经提完折旧的,怎么处理
您好,继续用不处理,如果报废就结转到固定资产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