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政策已经到期,现在不能享受了

请问老师,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这个是说的销货发吧? 发票上开的是现代服务,属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吧? 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的意思是当月销售额占全年销售额的50%以上?
请问怎样确定这个啊? ①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通过填写《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来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 ②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通过的具体范
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老师,这个政策是一般纳税人用的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加计抵减政策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按照《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请您对照上述政策文件规定,自主判断是否适用对应优惠政策。同时,我们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上述公告所称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简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老师,帮忙解释下,我看不懂意思…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中所称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不得从销售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怎样理解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我们出售二手固定资产,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买家。二手车交易市场又开具了一张二手车销售发票,我们的电子税务局出现二手车销售发票。 增值税申报,表一,会不会把二手车销售发票计入进去,会不会影响我们的销售额
老师您好,我们小规模公司盈利了150万,需要缴纳税,如果我把150万投资另外一个公司是不是就不需要缴纳税了
我们是工程公司 分包方大多开的发票都是劳务费 实际也是这个业务 比例比较高 这样可以吗
甲公司2×20年至2×22年与固定资产业务相关的资料如下:资料一:2×20年3月2日,外购一台需安装的机器设备,支付购买价款为320万元、运费为10万元,设备当日已运抵企业,款项通过银行存款支付。2×20年5月15日,设备开始安装,安装过程中领用本企业外购原材料一批,成本为15万元,市场售价为20万元,应付安装人员工资5万元。资料二:2×20年6月25日,设备安装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销售部门使用。该设备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资料三:2×21年6月30日,生产设备因无法满足使用要求需进行更新改造。当日支付改造支出150万元,替换设备的账面价值为55万元,替换设备的残料入库金额25万元,更新改造满足资本化条件。资料四:2×21年9月30日,更新改造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预计该设备尚可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资料五:2×22年9月15日,设备因使用不当报废,发生清理支出4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1)编制甲公司购入及安装机器设备相关的会计分录。22.接上题(2)
新政策下 公司和个人以及公司的往来款不视同销售了 那以前挂账的那些呢 还得平账对吧
老师,我们这个月一次发放了部分农民工四个月的工资,超过1万多了,但是每个月也没超过5000.个税申报要扣个税,这种情况怎么申报呀
老师,我想问下我们是医美总分机构,然后医疗资质证备案的是分公司诊所的名字,然后公司要营业可以用总公司对外收款嘛,分公公司不营业可以吗
请问,生产企业申报完出口退税,税务局也审批完,汇总表有免抵额后,账务处理为:借:应交税费-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出口退税,然后还需要怎么处理,年末结转税金这俩科目账户冲平,那从哪能体现免抵税额抵减了内销的进项税呢,增值税主表上需要做在哪吗,报表里又怎么能看出来呢
老师,应收账款余额在贷方怎么清理,多年一直挂在上面
老师,像这样的专票金额开错了,做调整分录,调过来,那对方抵税,也抵错了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