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政策已经到期,现在不能享受了

加计抵减10%政策中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这里的比重超过50%,是怎样计算?是指全年平均数超50%吗
请问怎样确定这个啊? ①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通过填写《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来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 ②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通过的具体范
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老师,这个政策是一般纳税人用的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加计抵减政策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按照《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请您对照上述政策文件规定,自主判断是否适用对应优惠政策。同时,我们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上述公告所称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简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老师,帮忙解释下,我看不懂意思…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中所称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不得从销售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怎样理解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老师好,我购买的实操课程和实操做帐都是长期有效的吗
公司发给客户的成品纸,由于一些原因造成部分纸不能用客户退货了,有退货数量也有退货金额,一般按什么去计算退纸率
老师 我想问一下,如果对道路进行路边沟泥沙清运、路面坑洼铺平、边坡垮塌清理属于什么业务
老师,我们有项目是3%的简易计税,是劳务分包,异地项目,需要在异地缴纳3%得增值税,有受到建筑服务的普通发票,之前的差额缴纳增值税是收到的普票还是转票可以递减
老师好,经营所得申报是季报,那么季报和年报都需要先做计提吧,会计分录是怎样的呢 谢谢
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制造业,供应商开不了专票,只能开普票1%,可以用来当成本吗
老师,9月份单位申报社保缴纳,其中有医疗互助(个人部分)2470元,190*13人,但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个税里面没有显示有扣除个人应负担的这个大病保险,但是工资表里扣除了个人负担的部分,这是怎么回事,因为上一个会计不干了,没交接,我也不明白,个人负担的医疗互助大病保险用不用在个税系统申报扣除
老师,我公司从抖音平台提现扣手续费6个点,是抖音平台给开发票给我们公司吧
老师,公司租地种,收到出租方打过来的粮食差价补贴如何入账?可以直接冲减租地的成本吗?
公司个税一直报的是零申报,现在筹建有了技术费,工资什么时候就不能做零申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