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还得给租金,才行的哈
老师您好! 1、我现在是做两家公司的账,新公司现在要购买老公司的资产,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小轿车、赛事物资等。 2、公司做了一份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上有各个资产的明细及发票复印件,其中有些发票之前未入账,还有些即没得发票也没有入账的,这个资产是属于我们公司的,是老板私人买来的。有发票的现在可以补做吗?时间隔得有点久(18年-19年的发票)。 3、因为之前的会计做账没做清楚,把有些赛事用品入到成本或者费用里面去了,所以导致资产没有那么多,但是这些东西新公司购买过来是有用的。 4、因为我是才接手的,所以很多我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希望老师帮我解惑一下。 举个例子: (1)处理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70000 累计折旧30000 贷:固定资产100000 (2)收到处理资产款项: 借:银行存款2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700 现在贷方还有余额129300元应该怎么办?如果我这样做分录,有没有什么问题?
老师 关于私车公用问题。新开办企业,老板的车,因为一直都是公司在用,比如去买材料、办公用品、接客户,所以想签订私车公用合同,报销有关油费、过路费、停车费,这租车的租金能和工资一起发放,计入个人所得税?还是说一定要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如果每月租金低于500元,可以用收据入账?汇算清缴需要调增吗?
老师我们公司没有车辆,所有开发人员,自有车辆外出,规定,采用实报实销制度,让他们提供公里数,在财务管理制度中列名!另外车损以补贴形式在工资体现,这种情况下,汇算清缴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我看大部分都说和员工签订租车协议,老师签订协议的话,不约定租车费!只写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提供油票过路费,实报实销形式!这样可以吗?业务人员每天都外出,用车很频繁!要是开什么租赁费发票太麻烦!再说了,也量化不出来,每月支付多少租赁费合适!业务员嫌太麻烦!也不合理!
是这样的:公司的账还没接回来我都有点头疼了,因为他们报销单是这样的,采购货款,包括购买软件,进销存那些都是没有走付款申请单,纸质都没就算了,那起码线上申请的比如钉钉的,也没打印出来作为原始凭证,钉钉的写的不是付款申请,是应付单,然后他们有一个这样的形式就是:比如他朋友吃了饭,开了餐费发票是开到他公司抬头,然后这单没有走对公账户,又没有现金出款,这单就给到代账做账,她们不会有疑问的吗,因为一直以前不都是对应银行流水或者库存备用金出款的吗,还是说有发票也可以这样,发票是正规开具的,就是这个操作有点我看不懂。包括这还有涉及到老板或者员工个人外出办事开车的油费,员工的也是自己个人车那种,以及过路费那些,这些报销又怎么处理,走公户出可以的吗。
想问下,老板或者管理层的私车,如果公司有制度规定他们的车因公使用(比如开私车出去见客户或者出差)产生的油费、停车费等可以报销,那还需要另外给他们签订私车公用租赁协议吗?
那这个租金,涉及什么税金?劳务报酬所得税?
协议里面约定给租金,那还需要另外给他报销因公出差使用私车而产生的油费、停车费之类的吗
除了年审的保险和车船税外都可以报销
就签了私车租用协议,除了要支付给他租金,还要给他另外报销?
那个双方协商的哈,这个是内部管理问题
租金方面有没有规定不能明显偏低?
那个没有规定的,不要太离谱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