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已经是延期的了。
请问明年开始子公司无偿借款给母公司,需要开发票缴纳增值税吗? 若还有2020年的借款在账上留到2021年,也需要开票缴纳增值税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 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15日下发《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是不是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可以延到2023年了
老师,这个通知是什么意思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3月24日
②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三、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请问老师这个政策有延期吗?
老师,您好。请问:财税〔2019〕20号 “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这是2019年2月2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第三条的内容。 这个税法中的 企业集团 是指什么呢?或者是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称为 集团企业呢?谢谢
经营所得有个五档的税率,但我们这个个体户的经营所得是按收入的千分之八来交的,这两者的经营所得有什么区别吗
老师好,如果先付项目的报名费,然后再收到发票,该怎么做分录呢?
定期定额什么时候不用自行申报。
老师,本季度销售收入10650,税务局弹出来的报表没有印花税,这个需要交吗,不懂,
老师,请问营业执照地址怎么更改
老师 公司员工工作时脚砸脚了 由社保局还是公司赔付
公司买的货物运输险(产品发货时的保险),是做到管理费用-其他保险呢,还是销售费用呢
老师,单位建设的化粪池只给办公楼排污使用,可以把化粪池的成本记到办公楼里边吗?
定期定额申报完增值税后,定期定额自行申报怎么申报
老师,民非企业,老板申请支付物业费5000,附的合同是物业4000和供暖费1000,发票回来的是物业及供暖费共计5000,可以把这5000直接入管理费用-房租里吗?
请问老师,2023年度计提集团的利息,统借统贷的免税的发票已经收到,并且支付了第一和第二个季度的,请问必须得满足全部支付,并且取得发票才可以吗?还是说只要收到发票就成。
这个不用支付也可以的。
可是同事说是,关联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必须同时满足,实际支付和收到发票,两个条件,才可以。请问老师这个的政策依据是什么呢?
你好,你后期支付也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