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在“纳税服务”或“政策法规”等相关栏目中查找出口退税率查询入口,输入商品HS编码(海关商品编码)或商品名称,即可查询到当前适用的出口退税率。
1.品种法核算成本时,因为不是批量生产,一个月生产品种多数量少,工人工资不是计件而是计时的,如果按照实际的工资,机器设备折旧和水电费分摊的话,算出来的成本会很高,老板不愿意,但如果不分摊的话,最后都结转成了存货了 , 所以帐上显示的存货会很高,实际上半成品没那么多,要如何处理?2.出口退税联上面的运输工具名称与报关行提供的报关单上的运输工具名称不一致,提单上面的提单号与报关单上面的体验单号也不一致,报关员解释说就不一样,报先报关后出提单,报关单上面的号码它是系统自动生成的,所以跟提单上面的那个单号就不一致 ,但是税局的说,这两个必须一致,否则会影响出口退,到底是一致呢还是不一致,那要怎样才一致?
老师,问一下,这个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啊,我是回收废木材制作颗粒燃料的行业,平时没有成本票都是个人给我们供货,我们想让对方代开发票公司替他们承担代扣代缴的个税,可不可行啊?问到说代扣代缴的话收入减成本作为纳税依据,我们怎么确定对方的成本啊需要票据吗?
老师,我是深圳的。我司通过供应链FOB出了一批货物到香港。退税不知道怎么操作。供应链这边只给我报关单,车辆载货清单,代理出口证明(收到国外货款后提供)再加上我国内的进项发票,那这样就可以去申请退税吗?但是有一些费用比如供应链的代理费,运输费其实是国内我公司支付,供应链这边同一开发票为服务费,6%的服务发票。请问这个发票是否会影响我司退税?是否需要供应链那边分开两项开发票?比如代理费是多少列清楚开?
异地公司的一名工程师,负责一个小型精装项目完工后的整体维修工作,负责采购一些零星材料和精装修物品,如水龙头、开关插座等小物品。之前的大批采购都是走公司招采部的,后期紧急维修才会让工程师申报采购。审计装修材料时,工程师一直嚷嚷都是自己垫钱支付的材料款。 细查了报修单和采购进货单,票据十分混乱,还是发现了异常:他积攒的需要报销的单据(垫付的材料费)远远大于他2个月工资!要知道,这些零星材料的采购都是先付钱后供货的,他怎么垫付的起? 肯定有猫腻!接着查报修单,查维修记录,发现很多单据对不上!我们怀疑维修造假,但工程师解释:不是造假,是有点部位还没有维修到!我们怀疑维修造假,
老师,平时负责提供报关资料给货代的,这个hs编码是自己网上查的,怎么确定这个编码的退税率是多少?
我好像没有权限,这只能报税人员才能查吗?
不是的,都可以查询退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