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 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老师!小规模建筑劳务公司,公司与员工签了车辆租赁合同后,交的车辆保险费(因为车是个人的)开的电子普票是个人姓名,不是公司抬头,能不能报销,和抵税?
老师麻烦问一下,如果员工的车子跟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那么这个车子的保险可以开专票抵扣吗,抬头是个人的,而不是公司的,可以在报税时自行抵扣吗
老师我们公司没有车辆,所有开发人员,自有车辆外出,规定,采用实报实销制度,让他们提供公里数,在财务管理制度中列名!另外车损以补贴形式在工资体现,这种情况下,汇算清缴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我看大部分都说和员工签订租车协议,老师签订协议的话,不约定租车费!只写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提供油票过路费,实报实销形式!这样可以吗?业务人员每天都外出,用车很频繁!要是开什么租赁费发票太麻烦!再说了,也量化不出来,每月支付多少租赁费合适!业务员嫌太麻烦!也不合理!
I案例3] 2019年4月 份,某科技服 务有限公司取得了多张国内运输服务的票据,相关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如下:(1)取得一张某客运服务公司开具的陆路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为240元。 (2) 取得一张某网约车公司开具的出租车费用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税额为150元。 (3)取得两张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列示的合计票价3170元、燃油附加费100元、民航发展基金100元。 (4)取得两张合计金额1090元(机打注明的旅客身份信息显示乘车人是单位员工李某)的高铁车票。 (5)取得六张合计金额618元的水路客票(机打注明的旅客身份信息显示乘船人是单位员工李某等人)。 (6)取得三张合计金额350元的公路客票(手工注明的旅客身份信息显示乘车人是单位员工章某等人)。
6.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本公司的涉税事项进行了如下处理;(1)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发票时,除了盖发票专用章以外,有时也用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来代替发票专用章。(2)甲公司无偿赠送给丙公司(一般纳税人)货物,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拒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3)甲公司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了扣除。(4)甲公司因公购买一批小汽车,但是车辆登记在本公司员工个人名下(车辆是以本公司员工的名义购买的),甲公司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甲公司无租使用丁公司的房产,一直未缴纳房产税。(6)甲公司购置一块城镇土地,该土地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交付,但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因此一直未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7)甲公司和戊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但由于客观原因一直未兑现,该合同因此没有贴花缴纳印花税。任务要求:分别指出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对上述涉税事项的处理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老师,8月的工资,9月发放,10月申报个税是申报8月的工资么?
老师,我们企业从来都没有申报过工会经费,这个月税务系统直接弹出一张通用申报工会经费申报表需要填,填报起止时间是7月到9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填呢?就按照上面提示的月份,只报这个季度的?
你好,我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有二级科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需要填写至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吗
如果提前付给员工3万,个税能分摊每月5000申报吗?是不是不可以了
老师,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改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劳务派遣的工资吗?我们的会计把劳务费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了,在填表时用不用把劳务费的金额减掉呢
老师好,酒吧行业现有的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谢谢!
@苏晓燕老师!!那这种情况按你们老师的经验要怎么处理呢?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技术合同还需要申报吗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我只申报另外两个就可以了吗
老师您好,总表如何更新到分表,主要总表有很多合并单元格,导过来保留原格式,表头也有合并单元格,是一个销售表,从多个维度老板想看分表,比如按业务员。
那这种员工还需要再和公司签订租车协议吗?
如果偶发的话不用,经常性的业务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