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的,我们这个业务是真实的,只是换了正确的发票

2019年10月3日,向乙公司销售M产品1000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稅税额13000元,产品己发出;销售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客户于10月9日付款。该项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2)2019年11月10日,上月3日销售给乙公司的M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客户将该批商品全部退回给甲公司。甲公司同意退货,于退货当日支付了退货款,并按规定向客户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2)会计分录
洪涛饮料批发有限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从事饮料批发业务,增值税征收率为3%,按月申报。2019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1.购买一辆叉车,含税价2200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款项已付。2.销售4车矿泉水给客户联达有限公司,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000元,税额3000元,预缴税款3000元,已收到客户打来的货款。3.将自有的一处仓库对外出租,合同约定年含税租金收入250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款项尚未收到。4.销售200箱饮料给客户旺旺超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2000元,尚未收到货款。5.支付税控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以现金支付5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6.将自用的2台电脑卖给客户旺旺超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0元,钱款已收。每台电脑原价3000元,已提折旧1700元。7.销售3箱矿泉水给永辉副食店,收到现金150元,未开增值税发票。8.因前期销售给旺旺超市的200箱饮料中有部分货品临期,客户退回50箱,开具红字发票。计算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洪涛饮料批发有限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从事饮料批发业务,增值税征收率为3%,按月申报。2019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1.购买一辆叉车,含税价2200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款项已付。2.销售4车矿泉水给客户联达有限公司,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000元,税额3000元,预缴税款3000元,已收到客户打来的货款。3.将自有的一处仓库对外出租,合同约定年含税租金收入250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款项尚未收到。4.销售200箱饮料给客户旺旺超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2000元,尚未收到货款。5.支付税控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以现金支付5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6.将自用的2台电脑卖给客户旺旺超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0元,钱款已收。每台电脑原价3000元,已提折旧1700元。7.销售3箱矿泉水给永辉副食店,收到现金150元,未开增值税发票。8.因前期销售给旺旺超市的200箱饮料中有部分货品临期,客户退回50箱,开具红字发票。计算应纳的税额
就是我们有个业务在A公司购房赠送5万元会员卡,这5万是满一年后可以退的,这个具体财务上我怎么操作。我的疑问1、这算是销售费用不?如果算是销售费能税前抵扣吗?(没有发票)2、这5万退的时候应该也涉及个税吧。3、这5万赠送的时候(虽然是我支付给客户的,但实际是代客户持有的。那客户需要票据怎么操作)
1.去年的房租费用,因为一直没有开票,2022年底上个会计计入的待摊费用,也没有摊销,2023年汇算清缴后发现没计入费用,直接入2023年的费用可以嘛,在2023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税前扣除嘛, 2.因为房租支付不及时,物业好久才给开一次发票,我当年计提的房租费用,如果当年没有取得发票,是不是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调增,调增后如果下一年5.31后取得了,在下一年可以抵扣嘛还是怎么账务处理
这个费用发票已经跨年了哟也可以吗?而且是在汇算清缴之后。
您好,我知道,我们不也是汇缴后才发现的么,本来先调增,拿到正确发票后再更正申报,现在我们确定发票是能能拿到的,不用这么麻烦了,税务就是查到也是能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