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 这个不可以的,同学
情况是这样的:就是我们单位现在更换财务股负责人,以前我们科室负责人是会计,一直都是由他签字审核的,目前是由我们科室的出纳上任,我是会计,我们有一部分缴养老保险和其他险种的报销单经办人是出纳,但是出纳本人又兼任股室负责人,他就需要在经办人和财务审核人两处签字,我的理解是两处签字代表的身份不一样;但是他们目前提出一个说法,就是同一张报销单不能同一个人名签两次,要求我以会计的身份去签审核人的字,我觉得自己不是股室负责人应该是不能签这个字的。我想咨询何老师,他们这样的说法可以吗?我能不能签这个字?
某公司财务部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座谈会以下是有关会计人员的观点,以小赵认为,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的都是会计人员遵守的规范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本身没有多大区别,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是会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的,因为会计的技能都是通过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来熟练运用的,二小吴认为,本人是出纳岗位,整天与钱打交道,只要钱不出错,自己的工作算是对得起工资了。出纳工作本身也没有多大的出息,身体提高技能等等都与自己工作无关,本次会议,参不参加无所谓,三小王认为,会计职业道德固然重要,但是为了单位利益,在不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前提下,就是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也不属于个人,职业道德有问题,更何况,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果单位负责人要求违规处,财务账目自己就没有必要说服,规劝,甚至检举揭发了,针对上述三人的观点阐述你的理解
某公司财务部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座谈会,以下是有关会计人员的观点:(1)小李认为: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都是会计人员所要遵守的规范,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本身没多大区别,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会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的,因为会计的技能都是通过统一的会计制度来熟练运用的。(2)小王认为:本人是出纳岗位,整天与钱打交道,只要钱不出错,自己的工作算是对得起工资了,出纳工作本身也没有多大出息,什么提高技能等等都与自己的工作无关,本次会议参不参加都无所谓。(3)小张认为:会计职业道德固然重要,但是为了单位的利益,在不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前提下,就是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也不属于个人职业道德有问题。更何况《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果单位负责人要求违规处理财务账目,自己就没有必要说服、规劝,甚至检举揭发。要求针对上述三人的观点阐述你的理解不少于500字。
甲企业为大型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其会计相关工作情况如下:(1)王某为甲全业总会计师,王某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甲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已满四年。(2)单位招聘一名管理会计人员赵某、已知赵某已从事会计工作3年、但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测、现已利满释放满1年。(3)往来会计李某由于个人原因离职,与孙某进行了会计工作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賣人监交。孙某接替之后为了分清责任,将原账薄保存好之后另立账薄进行接手之后会计事项的记录。后发现李某任职期间存在账目问题,李某与孙某之间相互推卸责任。(4)税务部门发现报税资料存在疑点,因此派专员到甲企业进行调査、遭到甲企业拒绝、甲企业认为只有财政部门有权对本企业进行监管。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1.甲公司是否必须设置总会计师,请说明理由
甲企业为大型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其会计相关工作情况如下:(1)王某为甲全业总会计师,王某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甲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已满四年。(2)单位招聘一名管理会计人员赵某、已知赵某已从事会计工作3年、但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测、现已利满释放满1年。(3)往来会计李某由于个人原因离职,与孙某进行了会计工作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賣人监交。孙某接替之后为了分清责任,将原账薄保存好之后另立账薄进行接手之后会计事项的记录。后发现李某任职期间存在账目问题,李某与孙某之间相互推卸责任。(4)税务部门发现报税资料存在疑点,因此派专员到甲企业进行调査、遭到甲企业拒绝、甲企业认为只有财政部门有权对本企业进行监管。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1.甲企业认为只要财政部门有权对本企业进行监管的观点是否正确?请说明原因
今年9月份,说全国都要购买社保这个政策是吧?但是我总感觉不大现实,公司里有些老员工50多周岁了,他们前面就不怎么买,也不知道他们能在这公司干多久?到底要不要买,应该做怎么样的决策和防备好呢?左右都是难!诶!这个政策简直了!太片面了描述的!
这里为啥是合同负债呢。
报考了25年的中级,但我感觉我考不过,因为我没有做到题,我只听了几遍课,没做题。深思熟虑后我不想去考,我想备考26年的注会,然后26年再去参加中级考试。但我想从9月份开始备考注会的4门: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这样备考可以吗?到明年的8月份去考试,这次我要先预习,然后听课,再做题。争取在考试前过3遍。9.11.1.3(会计和财管)10.12.2.4月份(税法和经济法)。这次我扎扎实实的来,成绩不会陪着演戏,不能假学习,不要拿孩子当借口。可以不,一年冲这4门
注会会很难考吗,一年备考3科通过率大不
这里股票的发行费,为何计入成本,方老师讲股票的发行费很独立,冲减资本公积。第三张是方宁老师的教案
同样都是现金捐赠,为何一个确认捐赠收入,一个不能确认捐赠收入?
麻烦老师看一下,第三题的第三小问,我算出来始终等于5,答案给的20,麻烦老师解答一下!
老师!怎么判断哪个方案适合谁?
你好老师,这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余额,怎么对冲掉呢
老板嫌未分配利润太多,怎么做能在不少交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减少未分配利润
双胞胎弟弟不是旁系亲属吗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三条规定,“会计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中从事会计工作,并不得在其所在单位以外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前款所称的其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亲属,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在组织会计工作时予以考虑。”因此,双胞胎弟弟不得在甲国有企业会计机构担任出纳职务,所以“错误”
老师,这个判断题答案是对的吧,单位负责人的亲属可以担任出纳啊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亲属不可以担任出纳
是的,财务负责人不可以,单位可以
那么这个题对不对呢?
这个说法,老师看了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