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的民政福利企业仍然可以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国会计网的信息,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营业税和增值税:根据企业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员数量,可以定额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每位残疾人员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数额为3.5万元。 企业所得税:采用成本加计扣除的方式,即按照企业实际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加计一倍,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具体如下: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 、第八十五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请问老师,这个非盈利组织的利息收入免税怎么计算呢?
老师,您好!请问下差旅费津贴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呢?企业员工出差,住宿费能正常取得发票,但餐费无票,企业制定一定的标准补贴,比如省内一天40,省外60元一天,因为无法取得发票,企业给予的差旅费津贴,这种是不用交个人所得税是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 我查这份政策文件是有关于差旅费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的理解正确吗?
请问老师,单位收取的房租收入,请问是按照这个政策执行吗(民非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提前收取租金的情形进行了重新规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条例》第9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请问老师,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只针对广告业和娱乐业吗?北京税务: 财税〔2016〕25号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财税〔2016〕60号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本通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请对北京政策了解的老师回答:京税一[1994]522号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请问老师,现在还有关于民政福利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吗?
老师物流运输行业这种司机在高速路口的通行费可以抵扣吗
老师,我们是物业公司,我们收了小区业主的钱,买了塑钢窗,给每个业主安装,这个安装是我们找的卖塑钢窗的公司,人家是是包安装,这样我作为物业公司,我们收了业主的钱,怎么给业主开发票呢
会计学堂怎么看不了视频了
一般纳税人自产产品发给员工做福利,原材料的进项税额还用转出吗
老师可以发一下红字发票的操作步骤吗?谢谢
老师,微信结息,怎么做账
郭老师,请问老师结转民间非营利组织只有收入的话,结转出来是没有东西的对吗?
老师好,我们租厂房,现在不租了,但是刚开始做好分录,应付房租45万,现在清了还有197500不需要付了,我的这个197500怎么冲出来呢
老师,卖出去的货因质量问题打折,打折部分开具红字发票选择销售折让,为什么界面不显示需要打折金额,显示的是之前销售货物时开具发票的金额。
请问老师结转民间非营利组织只有收入的话,结转出来是没有东西的对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111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135号)3个配套文件。决定从200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十个省、市(含陕西)进行调整完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试点工作,
老师,网上搜发现这个文件废止了呀?
关于北京市2024年企业聘用残疾人的税收优惠政策,我找到了一些具体的信息。根据相关政策,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享受条件包括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以及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工资等。 增值税即征即退: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享受条件包括纳税人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以及依法与安置的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等。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对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的单位,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 就业补贴:例如,北京市内的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劳动力,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残疾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
如何申请建议直接联系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