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就是你们填不了这两张表,你们没有资格填

第六条 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具体的税款缴库或退库程序按照财预[2012]40号文件第五条等相关规定执行。 老师,这是什么意思?我有个分公司这季度净利润9万,不享受小微企业优惠,需要预缴2万多的企业所得税,按照这个文件,到时候合并总公司申报时是能退多少的税款??总公司享受小微企业减按2.5%的优惠的。能用大白话讲出来吗?
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老师好,我们公司是一个北京分公司,去年9月刚成立,总公司在上海,至于企业所得税问题,是不是符合上边第二条,就不用申报企业所得税了,
老师您好,想请教一下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年度申报的问题,总公司在广东清远,在广州设立了分公司,但分公司没有实际业务,只是用来给广州的同事发工资买社保公积金用的,平时分公司税种有增值税及附加税、季度企业所得税都是0申报的,现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提交申报不成功,提示: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分支机构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这是什么意思呢?
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市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总机构在广东省(不包括深圳)且在总机构所在市以外的省内其它地区成立的项目部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如属于此情形,请勿通过该模块进行预缴申报。 我公司是江门注册地,在湛江有建筑安装项目,在9月预缴增值税,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上面的政策是如何理解?
提示该企业不为总机构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总机构(省内)或没有就地预交的分支机构时,不能填写A109000和A109010 是什么意思
老师就是公司的每天的过磅收入,每次都几十的,老板说收到私人里面去,对吗?
暂估入库对成本的数量和金额有什么影响
老师,请问一下,我们是小规模企业,给别的企业代工的,赚取加工费。2025年11月由于代账公司给对方公司多开了14万的普票,代账公司没有红冲,也没有做账,今年公司把账收回来自己做账了,重新补录2025年的凭证,发现了代账公司多开的这账加工费发票,且增值税已经在2025年度申报了,我们在重新录入凭证的时候,要怎么处理这张发票,挂什么科目呢
各位老师 请教一下,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我作为建筑行业我应该只填进进入损益类的工资吗? 工程施工的填不
请教一下,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我作为建筑行业我应该只填进进入损益类的工资吗? (是否包含工程施工里面临时工 季节工 只要是用工资表做的
老师 请教一下,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我作为建筑行业我应该只填进进入损益类的工资吗?
公司请个人律师打官司,律师的差旅费怎么支付可以入账扣除,首先律师开不了发票,也没办法做个税申报
老师您好,我接了一家公司的账,只有法人一个人,没有发工资,没有开票,没有进项,没有实收资本,从3月至今一直0申报,个税也是0申报,请问需要做账吗?如果做账,应该怎么做呢,计提工资? 这样时间久了会有风险吗
你好老师个体户是定期定额的季度开发票不超9万元不用交经营所得税 我这个季度开了15万元发票交多少钱经营所得税 内蒙古自治区
有做暂估,审计完了发票还是没来,但是报企业所得税年报时,经理会根据审计报告什么的吧调表,账面上没看到和以前年度损益相关的分录是怎么回事
那是哪里出现了问题,汇总纳税登记已经办理了
您好!登记的信息可以截图上来吗?
登记机构有分支机构,备注上有个写验证真伪写了否,为查询到真是税务登记信息这个有关系吗
您好!那不就是没有这么登记吗?有图片吗?
登机了,两边税务局说都能查到
您好!你们跨省了没?
跨省了,,,专管员说是
您好!那跨省做了登记,就是汇总纳税的,怎么会提示不符合条件呢,你们分公司是什么时候成立的呢? 能把你们总分公司登记备案的表发上来看下吗?
是不是我是汇总纳税所以不用勾选109000表
您好!是汇总纳税才要填写这个,不是才不填的 1.适用对象 (1)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