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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个税扣除标准?谁有发一下

2024-05-10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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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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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你好,第二个就是最新税率表
2022-02-15
你好,你说的是专项附加扣除吗?
2023-05-05
子女教育 每个子女接受学前和学历教育支出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 房贷利息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年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 对个人自负医药费用超1.5万元部分按每年6万元限额据实扣除 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住房租金 无房者租房按每年9600元到1.44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赡养老人 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每年按2.4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022-03-11
个税六项专项扣除细则http://wenda.bendibao.com/life/201958/1943.shtm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贯彻落实事项公告如下: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     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    需要分摊享受的,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三、纳税人尚未填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享受,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在2023年度已经填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无需重新填报,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对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有调整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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