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之所以在合同生效时设立,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原因: 合同即刻生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合同生效时即设立。这意味着,一旦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权即告设立。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这一规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2。 公示与对抗第三人:虽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变动不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一经登记便具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政府通过发证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信息,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效力。因此,虽然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将具有排他性1。 实际情况考虑: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相互熟悉,承包的地块人所共知,能够起到相应的公示作用。此外,承包证书的发放和登记造册往往滞后于承包合同的签订,但不能因此而否定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造册是作为对承包经营权予以确认的程序3。 综上所述,土地承包经营权之所以在合同生效时设立,是因为这一做法既符合法律规定,也考虑到了农村实际情况的需要,以及为了保护承包人的权益和提供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老师,您好 关于这个用益物权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不需登记,在合同生效时成立,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 时间是合同成立时,还是生效时,怎么区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合同设立时生效啊
甲乙的承包地相邻。3月8日,甲与乙签订地役权合同,约定甲在自己承包地上为乙设立取水地役权。3月15日,双方办理了地役权登记。5月10日,甲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丙。5月20日,乙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丁。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乙的地役权变动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5月20日之后,丙有权拒绝丁在其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 B.5月20日之前,乙有权在丙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 C.乙的取水地役权于3月8日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D.乙的取水地役权于3月15日地役权登记完成时设立 E.5月10日之后,丙有权拒绝乙在其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 C选项,地役权登记的问题,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那么登记的时候是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还是第三人啊。
下列不动产物权登记中,属于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登记有( )。 A.甲将继承所得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 B.乙在其房屋上为再婚老伴设立居住权并办理登记 C.丙将其继承的房屋卖给同事并办理过户登记 D.丁在自己承包地上为同村村民设立通行地役权并办理登记 【答案】BC 【解析】(1)选项A: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而非“登记或交付”时)发生效力。(2)选项D: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问题:设立地役权并办理登记,设立地役权并办理登记 回答:本题题干想要我们选择的是登记产生物权变动效力的有什么。 而选项D中的地役权,是自合同生效时就设立的,与是否登记无关,即登记并不能产生设立地役权的效力,登记没有导致物权变动。 提问:老师我问的不是登不登记,而是题目中说设立地役权是不是就发生了物权变动?
老师,假设我开回来的发票是1500,我只报销1200元,剩下多出来的300元发票怎么办?
现在外资企业在所得税和增值税上有什么优惠吗?可以详细说说不,懂的老师
总公司给分公司打款用于日常手续费等备用,在打款时应该备注什么
企业年度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为负数,做汇算清缴时需要在纳税调整明细表第33行填证书调整吗
老师,手工帐登资产负债表时数字后面的小数点就算是零也要表示出来画一横或者是两个零吗
老师我4月份计提的工资,现在5月份即将发放(发的是4月的)发放4️工资的同时我也要报4月的个税,个税的具体数字我也算不清,我就在想我把四月的应发工资数填在个税表里,让系统自己算出个税,我在照抄系统上的个税做实发的这笔分录可以吗
老师, 24年7月有2笔餐费未付款,但是我做分录的时候,用库存现金支付了 现在还能在25年1月修改吗?改成未付
都说年底结账 分录是 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我想问的是这里的本年利润 是不是指利润表的本年累计金额转到未分配利润?
从业证书取消后,现在从事会计记账工作,需要取得证书吗
老师, 2月5号收到A公司的发票3万元,2月9号A公司把这张发票红冲了 这2张发票我要做分录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登记时设立 是不动产 那就需要登记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