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登记生效
老师,您好 关于这个用益物权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不需登记,在合同生效时成立,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 时间是合同成立时,还是生效时,怎么区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合同设立时生效啊
甲乙的承包地相邻。3月8日,甲与乙签订地役权合同,约定甲在自己承包地上为乙设立取水地役权。3月15日,双方办理了地役权登记。5月10日,甲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丙。5月20日,乙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丁。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乙的地役权变动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5月20日之后,丙有权拒绝丁在其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 B.5月20日之前,乙有权在丙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 C.乙的取水地役权于3月8日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D.乙的取水地役权于3月15日地役权登记完成时设立 E.5月10日之后,丙有权拒绝乙在其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 C选项,地役权登记的问题,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那么登记的时候是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还是第三人啊。
下列不动产物权登记中,属于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登记有( )。 A.甲将继承所得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 B.乙在其房屋上为再婚老伴设立居住权并办理登记 C.丙将其继承的房屋卖给同事并办理过户登记 D.丁在自己承包地上为同村村民设立通行地役权并办理登记 【答案】BC 【解析】(1)选项A: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而非“登记或交付”时)发生效力。(2)选项D: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问题:设立地役权并办理登记,设立地役权并办理登记 回答:本题题干想要我们选择的是登记产生物权变动效力的有什么。 而选项D中的地役权,是自合同生效时就设立的,与是否登记无关,即登记并不能产生设立地役权的效力,登记没有导致物权变动。 提问:老师我问的不是登不登记,而是题目中说设立地役权是不是就发生了物权变动?
老师在税务系统未勾选电子客运发票,会计还是计算抵扣的,电子系统的发票怎么处理有好几个月的? 有些用于集体福利的进账票,做账时直接做费用了,系统的进项票没勾选,以上可以直接选择不抵扣够选吗,有没风险?
你好,老师,合伙公司,请问如果法人贷款,会对股东造成影响吗?或者有什么别的不好?或者风险吗?
老师,在申报24年的残保金的时候,发现预填的人数为31人,而实际个税申报系统中的人数全年平均下来是 27.75人,最后自查发现是在所得税申报时,系统自动取数错误而会计人员没有发现进行更改,那现在还可以进行更改24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吗?如果更改,会触发税务风险吗?谢谢老师!
老师你好,可以解释一下画起来的这句话什么意思吗,没太懂,
老师晚上好请教您一个问题 我们厂子花钱买的轮胎因为要去跑客户 常常拿去给客户当样品不挂账 那月末算利润的时候 这个商品成本怎么记?
2×21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672万元从非关联公司购入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取得对乙公司的有重大影响,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30除一项Q存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25万元以外,其他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本次投资前,甲公司不持有乙公司股份且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编制取的长投时的入账分录? 主要问题想问,初始入账时的比一比,需不需要考虑条件中的:除一项Q存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25万元。 如672 VS(1030+25)×20%=211
公司的法人,不在公司开工资,他的个税用在这个公司报吗
小规模纳税人是服务型企业,税种核定里有服务类的项目,但不是生活服务,开具了生活服务类的发票,但未进行税务核定,并申报和缴纳了增值税,这应该怎么办,税务核定能补办嘛
老师好,我们有一个推广服务。为了这个推广服务而发生的,咖啡费用,餐费,水果费和展会的鲜花费,这些费用都直接计成本吗?餐费和鲜花费如果有专票的话能抵扣吗?
个体工商户有开具专票,每期税局帮忙自动申报的,现因为这季度有开了专票,让重新更正。现在更正,填了专票金额,为什么一直不显示应纳税金呢?
这里不是合同生效设立
同学你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是题目说的是土地承包设定抵押权,两者不是一个意思,你在理解下哈。 土地的设立不是登记对抗的。即不登记也可对抗第三人。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